EN
https://www.gov.cn/

實施細則發佈 政務公開有了“硬杠杠”!

2016-12-05 19:38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公佈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

政務公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佔比不低於4%

“政務公開就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15日,國辦發佈《〈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今年年初,中辦國辦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此次實施細則是這個意見的重要落地之舉。今年以來,已有4個與頂層設計相關的文件,推動政務公開制度建設邁上新階段。

針對癥結 有的放矢

權利運行到哪,公開和監督就延伸到哪。政務公開是建設法治政府的一項重要制度,也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關鍵。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相關實施細則,促進政府執政更加透明高效,強化政策解讀,及時應對輿論關切,對於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意義重大。

但是,在實際工作中,與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政務公開仍存在公開理念不到位、制度規範不完善、公開實效不理想等問題。而在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等方面,更存在薄弱環節,在當前互聯網時代,經常引起群眾不滿。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周漢華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細則》一大特點是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旨在解決社會詬病的一些政務公開不到位的“老大難”問題。

《細則》也體現了很強的操作性。《細則》從政務公開工作全鏈條出發,對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工作機制,以及解讀、回應、傳播平臺、參與等環節進行細化,重點在於建立推進“五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的工作機制。比如,提出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加強頂層設計和重大問題的體制協調。強化地方政府責任,規定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明確分管負責人,分工應對外公佈。此外,強化考核監督是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抓手。政務公開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加大分值權重,《細則》提出政務公開佔比不低於4%。

“五公開”落實到公文辦理程序

天下大事,必作于細。隨著政務公開推行日益深入,要求堅持改革創新,注重精細化、可操作性,務求公開實效,給群眾滿滿的獲得感。《細則》著力推進“五公開”,落實到機關公文辦理程序和會議辦理程序。《細則》首次提出,建立政務公開審查機制。行政機關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對擬不公開的政策性文件,應經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此外,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應向社會公開。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呂艷濱接受記者採訪表示,審查機制涉及政務公開的源頭屬性認定問題。一些單位在實踐中公開意識不高,傾向於把文件等設定為不公開文件,甚至對應公開的也要做審查,本末倒置。此次明確要求對不公開的做審查,實際上有助於擴大公開範圍。

電視電話會是目前行政機關佈置工作、作出決策的重要方式,目前一些地方已經有一些實踐探索,效果很好,提升了公眾參與度和公眾對政府決策認可度,因此,此次在明確限定範圍的基礎上,要求擴大公開電視電話會,也是一大亮點。

試點基層政務 公開標準化規範化

推動政務公開標準化和規範化,是《細則》另一大亮點。《細則》要求國務院各部門要就本部門本系統主動公開的內容、主體、時限、方式等編制目錄並動態更新。上海政法學院副教授肖衛兵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文件關於主動公開的規定比較原則,不同地方和部門在具體適用上理解不一致,致使當前主動公開存在標準不清晰、公開隨意性大等問題。對此,《細則》提出建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即對主動公開實行“清單式管理”,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提高公開工作的標準化水平,充分體現了可操作性。

《細則》在全國選取100個縣(市、區)開展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圍繞土地利用規劃、拆遷安置、環境治理、扶貧救災、就業社保等方面的政務服務事項,開展“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的公開方式,通過兩年時間形成縣鄉政府政務公開標準規範,總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切實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業和群眾“辦證多、辦事難”問題,打通政府聯絡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強化政策解讀 積極回應關切

市場經濟預期管理非常重要,政務公開是其中一個重要環節。公開透明就是要給市場一個明確的信號,給各界一個穩定的社會經濟發展預期。政務公開,不僅是指政府單方公開政務信息,還包括政府通過各種形式、途徑與社會公眾、專家學者以及媒體互動,將政務活動向公眾開放,強化政策解讀,以增進社會認同,使公眾能通過直接參與政務而影響和監督政務。因此,各級政府一定要時刻繃緊政務公開這根弦,主動回應關切,引導社會預期。

《細則》提出強化政策解讀,積極回應關切。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按照“誰起草、誰解讀”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做好政府與市場、與社會的溝通工作。按照屬地原則、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回應責任。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要快速反應,最遲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有關地方和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帶頭主動發聲。

此外,《細則》還提出加強平臺建設。《細則》明確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級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擴大公眾參與。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法規規章、重大建設項目等方面,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陳燕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