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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7-05-15 13:34 來源: 教育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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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55號),加快推進教育領域“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切實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與實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注重頂層設計,做好整體謀劃,充分利用已有資源設施,加強集約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平臺整合,實現教育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共同利用。

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出發,緊扣教育工作實際和群眾需求,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堅持協同發展。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做好工作銜接,構建科學完善的制度規範體系,實現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整體推進。

堅持開放創新。積極先行先試,運用互聯網思維和技術,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構建多方參與、優勢互補、方便高效的政務服務新模式。

(三)工作目標。2017年底前,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顯著提升。2020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教育領域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優化再造政務服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17年底前通過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佈,並實時更新、動態管理。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範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

(二)優化網上服務流程。優化簡化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降低辦事成本。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無需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無需重復提供;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無需現場辦理。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復提交材料和循環證明。針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服務事項,加強協同聯動,實現一口受理、網上運轉、並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引導群眾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暢通互聯網溝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針對涉及公共利益等熱點問題,積極有效應對,深入解讀政策,及時回應關切。

(三)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凡與居民教育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教育領域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

(四)創新網上服務模式。會同相關單位,加快推進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配合構建全國一體化服務體系。積極開展政務服務大數據分析,把握和預判公眾辦事需求,提供智慧化、個性化的主動服務。積極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服務;依法有序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

(五)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在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並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説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三、融合升級平臺渠道

(一)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依託門戶網站,整合教育部政務服務資源與數據,加快整合構建權威、便捷的一體化、一站式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並做好與中央政府門戶網站的對接。推進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強平臺間對接聯動,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數據。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全部事項全流程動態監督。積極推進平臺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熱線電話等延伸,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渠道。

(二)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加快構建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做到無縫銜接、合一通辦。完善配套設施,推動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行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

四、夯實支撐基礎

(一)推進政務信息共享。依託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整合面向公眾服務的業務系統,梳理編制網上政務服務信息共享目錄,指導各省(區、市)做好教育領域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工作。

(二)提高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創新應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配合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積極發展教育領域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人民群眾提供更加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

(三)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加快清理修訂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有關規定,按照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及相關標準規範推進教育領域政務服務,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四)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信息安全建設,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政務服務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提高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教育部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領導小組,作為教育部“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做好頂層設計和整體謀劃,指導各項工作推進落實。建立健全辦公廳牽頭協調,各有關單位分工明確、協調有力的工作機制。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常抓不懈。各相關單位要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職責,確立一名聯絡員,負責與辦公廳專項對接。

(二)強化考核監督。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績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權重,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並公開工作進展和成效。發揮媒體監督、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等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在門戶網站設立曝光糾錯欄目,公開群眾反映的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問責機制,開展獎勵和問責。

(三)加大培訓推廣力度。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把面向公眾辦事服務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設一支既具備互聯網思維與技能又精通政務服務的專業化隊伍。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建立交流平臺,加強業務研討,分享經驗做法,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做好宣傳推廣和引導,方便更多群眾通過網絡獲取政務服務,提高服務實效。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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