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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區建設成為人民群眾的幸福家園

2017-06-13 21:13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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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區建設成為人民群眾的幸福家園
——民政部相關負責人解讀《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羅爭光)《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日前正式印發。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對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提出了哪些原則、明確了什麼目標、強調了哪些任務?如何通過貫徹落實好意見,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幸福家園?13日,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就一些焦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新中國首個國家層面的城鄉社區治理綱領性文件

“意見是新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出臺的關於城鄉社區治理的綱領性文件。”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説,“意見提出了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戰略重點、主攻方向和推進策略,為開創新形勢下城鄉社區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他表示,總體而言,我國城鄉社區治理目前仍然存在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不強,基層群眾自治活動的內容和載體相對單一,社區治理參與機制還不健全,政府部門包辦過多,社會力量、市場主體的參與缺乏長效機制,社區居民的參與缺乏組織化渠道等瓶頸問題。意見正是為解決這些問題,在深入調研、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形成的。

顧朝曦介紹,意見起草遵循了四個原則:一是堅持黨對城鄉社區治理的領導。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主線,對如何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在城鄉社區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進行了頂層設計;二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三是堅持問題導向的總體思路;四是注重城鄉統籌的整體設計。

“兩步走”形成成熟定型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

顧朝曦介紹説,意見努力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到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全過程、各方面,為此,意見提出了城鄉社區治理的基本目標: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為實現這一基本目標,意見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提出了‘兩步走’的總體目標。”顧朝曦説,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顯著提升,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過5到10年,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更加成熟定型,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更為精準全面,為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提供有力支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堅實基礎。

為實現目標,意見明確了四大任務:

一是健全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注重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協同作用,推動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

二是提升城鄉社區治理水平。著力加強社區居民參與能力、社區服務供給能力、社區文化引領能力、社區依法辦事能力、社區矛盾預防化解能力、社區信息化應用能力等“六大能力建設”。

三是補齊城鄉社區治理短板。對準制約城鄉社區治理的“五大短板”,從改善社區人居環境、加快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優化社區資源配置、推進社區減負增效、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等方面採取針對性措施,下大力氣破解瓶頸問題。

四是強化城鄉社區治理組織保障。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協調機制,創新城鄉社區治理資金籌集和使用機制,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強化政策研究、標準制定和激勵宣傳,切實抓好文件貫徹落實。

要堅持城鄉協調發展、統籌推進

民政部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司司長陳越良介紹説,意見將“堅持城鄉統籌、協調發展”作為基本原則,雖然城市社區和農村社區起點不同、發展階段不同,但努力目標是相同的,提升“六大能力建設”的要求是一致的。

“必須統籌謀劃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堅持城市社區治理和農村社區治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實,注重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優勢互補、共同提高,促進城鄉社區治理協調發展。”陳越良説。

不過,陳越良同時表示,城市社區治理和農村社區治理既有共性要求也有個性要求。當前,城市社區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要在鞏固已有基礎、提檔升級上下功夫,農村社區治理工作則要從試點實驗向全面推進過渡,通過創新引路、典型示範,逐步探索符合城鄉社區治理一般規律、農業農村實際特點和農村居民現實需要的農村社區治理路徑。

他介紹説,針對農村社區治理工作,意見提出了三項新要求:一是加強農村社區公共設施建設;二是健全農村社區治理機制;三是完善農村社區服務機制。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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