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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為何堅決取消這些“工業許可證”?

2017-06-16 18:40 來源: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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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簡化審批程序,但這絕不代表政府責任的減輕,恰恰相反,它意味著政府的責任更重了!

6月14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簡化審批程序。可以想象,此項改革一齣,有多少大中企業,包括近年“雙創”中涌現出的小微企業定會大抒胸臆、拍手稱快。

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制度1984年建立實施,初衷是從源頭加強質量監管。應該説,這在當時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這個“許可證”畢竟帶著計劃經濟時代的深刻痕跡。

有關統計表明,經過多輪改革特別是2015年李克強總理力推“放管服”以來持續加大改革力度,工業産品生産許可已從最初的487類縮減到目前的60類,許可前置條件大幅取消。

然而表面看似減少了不少,但實際內裏層層疊疊,依然嚴重羈絆著實體經濟快速發展的腳步。眾所週知,實體經濟不振是當前經濟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而製造業是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撐。煩苛的現行工業許可證制度極大地束縛著製造業的手腳和活力。我們不妨聽聽總理在當天會上怎麼説的:“掰開來看,這60個大類裏面又套著一些小類,小類裏面還有單元,單元裏面還有品種,林林總總有近千個,並且多個部門存在高度重復許可的問題。”

手腳被捆得如此死,企業還如何發展?真是不勝其擾。所以只能導致兩個後果:一是我怕了,不投資了、不建廠了,這直接造成有效投資增速放緩;二是你用“證”攔我,我就用“假”來對付,這又直接造成無證生産、假冒偽劣等情形的發生。用總理的話説就是,繞開前置審批和事前監管,衝擊國家的質量標準。

可見,現實的許可證已經難以實現“加強質量監管”的初衷。此次常務會的部署,正是寓“立”于“破”,強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按照“雙隨機”方式加大抽查力度,增加抽查頻次和品種,擴大覆蓋面,尤其對此次取消許可管理的産品要實現抽查“全覆蓋”。即便對於已頒發的許可,也不再是“一勞永逸”,後續監管如發現不符合要求,即依法撤銷許可證。

事實上,總理每次到基層考察調研,總能聽到製造業企業對於放寬工業生産許可的強烈呼聲。

改革步伐必須要跟上市場腳步。當前,一是全球新一輪工業革命悄然來臨,其所伴生的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産品層出不窮;二是中國新一輪創業創新大潮蓬勃涌動,如今每天新登記註冊企業1.3萬戶、3年即突破千萬,這是此前若干年的總和。

在這樣的背景下,再來審視這個“證”,就愈發凸顯出其“不合時宜”。如此層出不窮的新産品,被一張60大類、近千個品種的表格所禁錮,如何覆蓋得住?如此雨後春筍般的新企業,都要勞神費勁去滿足這個老舊的生産許可條件,白白增加了多少企業負擔乃至社會的綜合成本?

因此也就不難理解總理一直盯住這個“許可證”不放的良苦用心了。

據報道,短短半年時間,李克強已經三次部署相關改革事宜。就在此次常務會的前一天,6月13日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上,總理提出明確要求:今年要再壓減50%的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

企業增活力,制度先鬆綁。同理,工業要升級,企業須自主。靠一大堆工業生産許可證,“證”不出真正令消費者滿意的産品和放心的品質;而靠一大堆前置審批,同樣“審”不出“中國製造2025”。

只有證減了,政才能簡,方可破解長期存在的政府職能缺位、錯位、越位。更重要的,只有政府部門心思從前置審批、給企業“辦證”上徹底抽脫出來,才能真正放在事中事後監管上,“管”得住、“管”得好、“管”出實效;也才能真正放在優化服務上。如此方可實現政府職能的根本轉變。誠如總理所言,這是一場從觀念到體制機制的深刻革命。

李克強在當天常務會上説了一句耐人尋味的話:“一定要明確,我們今天確定取消和下放這些工業産品生産許可,絕不代表政府責任的減輕。恰恰相反,它意味著政府的責任更重了!”

企業減負,政府加責。一張一弛,大有講究。(陳翰咏)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白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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