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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2017-07-14 17:51 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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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5日

河北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8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及《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冀辦發〔2016〕38號)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切實提升公開的質量和實效,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落實“五公開”原則,拓展公開範圍

(一)將“五公開”融入公文辦理程序。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屬性的源頭認定機制,擬制公文時,必須按照保密審查程序進行保密審查,明確界定該文件的公開屬性,即“此件公開發佈”“此件不公開”“此件依申請公開”等,隨公文一併報批;確定為“此件不公開”“此件依申請公開”等屬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規説明理由,報批前送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報請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公文,起草部門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並説明理由;部門上報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公開屬性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説明理由的,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按照規定予以退文。行政機關在製作文件時,應在該文件附注部分標注“此件公開發佈”“此件依申請公開”等字樣。對經領導審批同意公開的公文,一般應在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發佈。健全完善規範性文件相對集中公開制度,對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文件都要予以公開;定期開展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時公開清理結果。

(二)將“五公開”融入會議辦理程序。2017年底前,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預公開、行政決策多方參與等制度,主動邀請利益相關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眾代表、專家、媒體等列席政府以及部門有關會議,增強決策透明度。提交縣級以上政府常務會議和部門有關會議審議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重點工程項目,除依法應當保密外,應在決策前由承辦部門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等。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應積極採取廣播電視、網絡和新媒體直播等形式主動向社會公開。對涉及重大民生事項的會議議題,全省各級行政機關,特別是市縣兩級政府制定會議方案時,應提出是否邀請有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以及公開方式的意見,隨會議方案一同報批;之前已公開徵求意見的,應一併附上意見收集和採納情況的説明。

(三)建立健全主動公開目錄。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推進主動公開目錄體系建設,進一步明確“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2017年底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計生委、石家莊海關、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安全監管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河北證監局、省扶貧辦等部門要在梳理本部門本系統應公開內容的基礎上,參照上級主管部門做法,初步制定本部門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2018年底前,全省各地各部門應全面完成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的編制工作,並動態更新。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動態調整機制。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以及公眾關切,明確政務公開年度工作重點,把握好公開的力度和節奏,穩步有序擴大主動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各地各部門要對照“五公開”要求,每年對本單位不予公開的信息以及依申請公開較為集中的信息進行全面自查,發現應公開未公開的信息應當公開,對申請量大、重復性高、涉及範圍廣的依申請公開信息,可轉為主動公開,自查整改情況應及時報送本級政府辦公廳(室)。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定期抽查,對發現的應公開未公開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格落實公開前保密審查機制,妥善處理政務公開與保守國家秘密的關係。

(五)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暢通依申請受理渠道,建立依申請公開網絡受理平臺,提高依申請網上辦理能力,探索全流程網上辦理,實現實時查詢、追溯。進一步規範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的工作制度,嚴格遵守依申請公開答覆期限,規範答覆口徑,採用標準文本,提高答覆專業化、法治化水平。做好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據分析,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特別是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等方面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

(六)穩步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在全省選取正定縣、平泉市、張北縣、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遷安市、霸州市、涿州市、肅寧縣、棗強縣、內丘縣、邯山區、定州市、辛集市等13個縣(市、區、開發區)作為全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範化建設試點單位,重點圍繞城鄉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公共資源交易、財政預決算、安全生産、稅收管理、徵地補償、拆遷安置、保障性住房、農村危房改造、環境保護、公共文化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貧救災、食品藥品監管、城市綜合執法、就業創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養老服務、戶籍管理、涉農補貼、義務教育、醫療衛生、市政服務等方面開展“五公開”標準化規範化試點工作,探索適應基層特點的公開方式,總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並逐步在全省範圍內推廣。

二、強化政策解讀,促進政策落地

(一)明確解讀範圍。省政府出臺的政府規章;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制發的與人民群眾生産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密切相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省政府各部門出臺的重要政策性文件都要進行解讀。各市、縣政府參照確定各自解讀範圍。解讀政策時,要突出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涉及範圍、執行標準,以及注意事項、關鍵詞詮釋、惠民利民舉措、新舊政策差異等,使政策內涵透明,避免誤解誤讀。

(二)落實解讀責任。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政府或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門做好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制發部門負責做好解讀工作;多部門聯合發文的,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其他部門配合。部門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要帶頭通過新聞發佈會、撰寫解讀文章、接受媒體採訪和在線訪談等方式解讀政策,傳遞權威信息。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佈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相關單位及時進行解讀,並主動聯絡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河北日報進行權威發佈,各省級新聞媒體轉發。

(三)規範解讀流程。要按照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審批、同步發佈的“三同步”要求,開展政策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報批時應當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一併報部門負責人審簽。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政策性文件,牽頭起草部門上報代擬稿時應將經本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的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一併報送,上報材料不齊全的,政府辦公廳(室)要按照規定予以退文。在政策性文件公佈前,要做好政策吹風解讀和預期引導;文件公佈時,相關解讀材料應與文件同步在政府網站和相關媒體發佈;文件執行過程中,要密切跟蹤輿情,分段、多次、持續開展解讀,及時解疑釋惑。

(四)增強解讀效果。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政府網站、政務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對政策解讀的“定向定調”作用。注重利用商業網站及都市類、專業類媒體,做好分眾化對象傳播。更多地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不斷拓展公眾喜聞樂見的解讀形式,特別是對專業性較強的政策,進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讀,多舉實例,多講故事,確保廣大人民群眾“聽得懂、好明白、能理解”。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等重要政策,要善於運用媒體,實事求是、有的放矢開展政策解讀,做好政府與市場、社會的溝通工作,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要重視收集反饋的信息,針對市場和社會關切事項,更詳細、更及時地做好政策解讀,減少誤解猜疑,穩定預期。

三、回應社會關切,提高政府公信力

(一)明確回應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政務輿情回應工作。涉事責任部門是輿情回應第一責任主體,本級政府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涉事責任部門實行垂直管理的,上級政府主管部門辦公廳(室)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工作。對涉及多個地方的政務輿情,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相關地方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回應。對涉及多個部門的政務輿情,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回應工作,本級政府辦公廳(室)要會同宣傳部門做好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工作,確保回應信息準確一致,必要時由本級政府辦公廳(室)確定牽頭部門。對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本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指導、協調、督促相關部門做好輿情回應工作。

(二)突出收集重點。輿情收集應突出以下重點:涉及黨委、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政府常務會議以及政府各部門會議議定事項的政務輿情信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且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媒體報道;引發媒體和公眾關切、可能影響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輿情信息;涉及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和自然災害應對的輿情信息;嚴重衝擊社會道德底線的民生輿情信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不實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處置。建立健全政務輿情收集、會商、研判、回應、評估機制,對收集到的輿情加強研判,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分類處置。對建設性意見建議,吸收採納情況要對外公開。對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研究解決的情況要對外公佈。對群眾反映的重大問題,調查處置情況要及時發佈。對公眾不了解情況、存在模糊認識的,要主動發佈權威信息,解疑釋惑,澄清事實。對錯誤看法,要及時發佈信息進行引導和糾正。對虛假和不實信息,要在及時回應的同時,將涉嫌違法的有關情況和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網絡監管部門依法依規進行查處。進一步做好專項回應引導工作,重點圍繞重要活動、經濟數據發佈和經濟形勢、重大改革舉措、重大督查活動、重大突發事件等,做好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工作。

(四)提升回應效果。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回應主體在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要及時向社會發佈,原則上距離事件發生不超過1小時。對涉及特別重大的政務輿情,特別是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社會影響較大的重大突發事件政務輿情,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信息,在24小時內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佈權威信息。針對重大政務輿情,建立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機制,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和網站的溝通聯絡,著力提高回應的及時性、針對性、有效性。通過購買服務、完善大數據技術支撐等方式,用好專業力量,提高輿情分析處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擴大公眾參與,匯聚民智民力

(一)明確參與範圍。各地各部門要圍繞推進政府中心工作,科學確定本層級、本領域公眾參與的事項種類,通過政務公開讓公眾更大程度參與政策制定、執行和監督,集思廣益,不斷完善政策、改進工作。省政府各部門要重點圍繞省政府規章和重要政策措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重大專項規劃、重大建設項目、重大社會管理事務等重要決策事項,著力做好公眾參與工作。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重點圍繞市場監管、經濟社會發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執行落地等內容,著力加強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的參與。

(二)規範參與方式。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健全民意匯集機制,激發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的重要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必須通過徵求意見、聽證座談、諮詢協商、列席會議、媒體吹風等方式擴大公眾參與。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聽證程序,提高行政執法的透明度和認可度。要發揮好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等的監督作用,積極探索運用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做好對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評估和監督。公開徵求意見的採納情況應及時向社會公佈。

(三)完善參與渠道。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搭建公眾參與平臺,主動在政府網站開設“領導信箱”“民意徵集”“網民留言”等專欄,並安排專人負責,增強互動功能,暢通網上公眾參與渠道。開闢規範性文件草案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渠道,廣泛聽取公眾意見。積極利用政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搭建公眾參與新平臺,強化政府熱線、廣播電視問政、網絡問政等平臺建設,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務的響應速度,增進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同和支持。各級行政機關要探索設立“政府開放日”,行政機關負責人要積極主動接待公眾來訪,認真回答公眾的諮詢事項。

五、創新服務模式,推動數據共享

(一)強化政府數據統籌管理。建設政府統一的數據開放平臺,建立跨部門、跨層級的政務數據共享匯聚管理機制,推進政務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建設,實現全省政務數據資源目錄的集中存儲和統一管理。制定政務數據共享技術規範和管理標準,建立政府數據開放共享目錄,率先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社會信用等重點領域政務信息資源納入目錄,提升共享利用水平。建立省級信息資源共享績效評價制度。

(二)推動政府數據綜合利用。推動政務大數據與網上政務服務大廳、村(社區)便民服務站等平臺的融合應用,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切實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發揮大數據在城市運行、公共安全、應急管理、市場監管、質量發展與安全、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食品安全、安全生産、檢驗檢測、社會信用體系等領域的綜合分析、預測預警、輔助決策等功能,不斷提高政府決策、風險防範能力和城市科學化管理水平。

(三)推進政府數據向社會開放。大力推進“信用河北”建設,全面落實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和企業嚴重違法失信等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向社會提供公共信用信息。鼓勵社會各方對政務數據資源進行深度挖掘和增值利用,探索構建互聯互通的分佈式開放數據體系。加大對數據開發利用企業的扶持力度,以市場培育和扶持帶動産業發展,推動開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條件。

六、加強平臺建設,拓展公開渠道

(一)強化政府網站建設管理。政府網站是政務公開第一平臺。省政府辦公廳是全省政府網站的主管單位,負責對政府網站進行統籌規劃和監督考核。各級政府辦公廳(室)是本級政府網站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負責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建設以及對本地政府網站的監督和管理。各級政府辦公廳(室)要加強與網信、編制、工業和信息化、公安、保密等部門的協作,對政府網站的開辦、建設、定級、備案、運維、等級保護測評、服務、互動、安全和關停等進行監管;要建立健全政府網站日常監測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政府網站存在的突出問題。省政府辦公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負責推進全省政府網站資源整合和開放共享,打通全省各級政府網站,提升網站的集群效應,形成全省一體化的政務公開與政務服務網絡。要加強重要信息發佈的協同聯動,國務院、省政府通過門戶網站發佈的對全局工作有指導意義、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政策信息,各地各部門應及時轉載;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發佈的重要政策信息,以及涉及某個行業或地區的政策信息,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縣政府及其部門網站應及時轉載。要加強政府網站與主要新聞網站、商業網站的聯動,通過合辦專欄、專版等方式,提升網站的集群和擴散效應,形成傳播合力,提升傳播效果。

(二)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新聞媒體是政務公開的重要平臺。各地各部門要在立足政府網站、政務“兩微一端”等政務公開自有平臺的基礎上,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以及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絡,充分運用新聞媒體資源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要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召開新聞發佈會和媒體通氣會,主動安排各級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負責人列席政府有關會議,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務的行政領導、專家學者接受媒體訪談等形式,暢通媒體採訪渠道,更好地發揮新聞媒體的公開平臺作用,擴大政務公開的覆蓋面和影響力。加強政務“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平臺建設和管理,嚴格信息採集、審核、發佈等程序,落實專人管理、運營和維護,確保運轉有序、安全可控。要發揮政務新媒體傳播速度快、受眾面廣、互動性強的優勢,加大政府權威信息新媒體發佈力度,提高便民服務信息推送比例,實現發佈常態化,開展服務在線化,增強用戶體驗。

(三)發揮政府公報標準文本作用。進一步加強政府公報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發揮好政府公報傳達政令、公開政務、指導工作、服務社會等重要作用。政府公報要及時準確刊登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發佈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做到應登盡登,為公眾查閱、司法審判等提供有效的標準文本。各級政府要加快政府公報歷史數據電子化進程,2019年底前建立覆蓋創刊以來本級政府公報刊登內容的數據庫,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在線服務,方便公眾查閱。

七、完善制度規範,提升服務水平

(一)建立政務公開負面清單。各地各部門要依法積極穩妥制定政務公開負面清單,細化明確不予公開範圍,對公開後危及國家安全、經濟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等方面事項納入負面清單管理,並及時進行調整更新。負面清單要詳細具體,清單以外的事項原則上都要依法依規公開。

(二)提高政務服務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制度,按照統一功能定位、統一機構設置、統一名稱標識、統一基礎設施、統一運行模式和事項名稱、流程、材料標準化,事項辦理、服務過程標準化,服務管理機制建設標準化要求,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2017年11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上下聯動、互聯互通的政務服務網絡體系,實現審批和服務事項在線諮詢、網上辦理,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渠道,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

(三)抓好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各地各部門要制定政務公開專項業務培訓計劃,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交流研討,2018年底前要對所有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幹部和具體工作人員輪訓一遍。全省各級黨校、行政學院等幹部培訓機構要將政務公開納入幹部培訓課程,著力強化各級領導幹部在互聯網環境下的政務公開理念,提高指導、推動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務公開工作人員要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增強專業素養。

八、強化組織保障,確保工作實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互聯網環境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重大意義,轉變理念,提高認識,將政務公開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明確一位分管負責人具體抓,推動本地、本系統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等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聽取一次政務公開工作彙報,研究推動工作,有關情況和分管負責人工作分工應對外公佈。2017年底前,各地要建立健全由政府有關部門、宣傳、網信等組成的政務公開協調機制,研究處理本地政務公開重大問題,部署推進工作。各部門也要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協調機制。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整合力量,理順機制,在2017年底前明確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的機構,配齊配強工作人員。政務公開工作機構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本地、本系統的政務公開工作,同時在政務公開工作協調機制下,做好本行政機關信息公開、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與同級黨委宣傳、網信等部門的緊密協作,指導協調主要媒體、重點新聞網站和主要商業網站,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運用全媒體手段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完善信息發佈協調機制,對涉及其他地方、部門的政府信息,應當與有關單位溝通確認,確保發佈的信息準確一致。

(三)強化考核監督。各地各部門要將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公眾參與等作為政務公開的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體系,政務公開工作分值權重不低於4%。要推進政務公開督查常態化,每年組織專項督查,確保政務公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從2017年起,省政府辦公廳每年委託第三方機構對全省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政務公開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地各部門也要建立科學、合理、有效的量化評估指標體系,通過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加強對政務公開質量和效果的評估。要強化責任追究,對政務公開工作推動有力、積極參與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對重要信息不發佈、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信息發佈不準確、政府網站內容更新不及時等,要嚴肅批評、公開通報;對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欺騙公眾,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政務公開是行政機關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加強政策解讀、回應關切、平臺建設、數據開放,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增強政府公信力執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各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為《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適用主體,公共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執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有關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妥善處理。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杜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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