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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500多家慈善組織獲公開募捐資格——民政部副部長詳解慈善法實施一週年情況

2017-09-05 18:26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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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記者 羅爭光)從2016年9月1日起,慈善法已經正式施行一週年。一年來,慈善法推動我國慈善事業有了哪些發展?全社會的慈善意識和行動有哪些進步?如何推動慈善事業開啟新局面?在第二個“中華慈善日”之際,民政部副部長顧朝曦就相關情況進行了詳細解讀。

官方認定慈善組織已超2100家,500多家獲公開募捐資格

“慈善法頒布後,與慈善法相銜接的《志願服務條例(草案)》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修訂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顧朝曦説,我國慈善事業制度體系基本構建成型。

同時,各地方將慈善事業納入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政府培育扶持慈善組織的政策措施日趨完善,向慈善組織購買服務的力度也進一步加大。

顧朝曦介紹,按照慈善法的要求,民政部已通過公開遴選指定了首批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臺,上線運行了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慈善中國”和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基本完成了社會力量參與救災信息平臺建設工作。

“慈善中國”信息平臺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9月5日12時,各級民政部門共認定和登記慈善組織2142家,其中給予公開募捐資格的520家;慈善信託備案38件,信託規模近8.6億元。

慈善事業呈現五個新特點

顧朝曦介紹,隨著慈善法的施行,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獲得新活力,呈現五個新特點:

一是慈善組織募捐能力明顯提升。截至2017年二季度,全國社會組織總數達到72.5萬個,其中相當一部分在慈善領域開展活動。同時,近年來慈善組織動員社會捐贈的能力明顯提升,從2006年每年募捐不足100億元發展到近5年每年超過500億元;捐贈款物從一般資金、物資,擴展到有價證券、不動産和知識産權等。

二是慈善活動形式更加多樣。借助“互聯網+”,網民參與慈善的熱情高漲。據不完全統計,慈善法實施一年來超過10億人次通過網絡實施捐贈,有些基金會來自於互聯網的公眾捐贈已佔捐贈總收入80%以上。慈善組織在脫貧攻堅、大病和意外傷害等急難救助、防災減災、緊急救援、心理援助、婦幼病殘老等特殊人群救助多個領域也廣泛參與。此外,中國的慈善組織還開始探索資助“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的民生投入,在緬甸、巴基斯坦等國開展的一些援助項目受到國際社會讚譽。

三是慈善信託從無到有。民政部、銀監會出臺了相關政策,從慈善信託的設立、備案、財産的管理和處分、變更與終止、促進措施、監督管理、信息公開、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範,建立了基本的慈善信託規制體系。

四是志願者踴躍參與慈善服務。目前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中實名註冊志願者已達5000萬人,註冊志願團體已超過43萬個,發佈志願服務項目超過96萬個,記錄志願服務時間超過8.5億小時。以社會化為導向的慈善服務實踐不斷深化,依託志願服務站點搭建起了志願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對接平臺,促進了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慈善服務有機銜接。

五是促進新的慈善理念發展。慈善法堅持“開門立法”極大地激發了慈善理論研究和社會輿論關注。

加強信息公開進一步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

顧朝曦表示,儘管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但仍存在慈善組織數量少、規模小,培育扶持政策配套不足,假借慈善名義的活動頻出,事中事後監管力量薄弱等問題,慈善工作面臨著許多新問題、新挑戰。

“慈善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組成部分,慈善組織要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堅持發展中國特色的慈善事業。這是首先要堅持的正確發展方向。”他説。

從慈善組織的自身發展而言,一方面是要完善內部治理結構,激發慈善組織活力,推動慈善組織去行政化、去壟斷化、去特權化,另一方面則要堅持慈善信息公開,嚴格按照慈善法的要求落實信息公開行為,通過陽光運行提升慈善組織公信力。

就慈善組織的發展環境而言,一方面是要繼續出臺和落實相關配套政策,從政策、用地、金融、稅收、人才培養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另一方面則要建立完善慈善組織負責人管理制度、跨部門資金監管機制、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等機制,夯實對慈善組織的事中事後監管。

“慈善是自願參與、奉獻愛心的崇高事業,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是民政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顧朝曦説,“我們將繼續貫徹落實慈善法,進一步發揮慈善組織作用,擴大慈善服務社會參與,共同開創以法興善、全民慈善的新局面。”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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