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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關於深化産教融合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

2017-12-19 18:14 來源: 發展改革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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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深化産教融合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此,記者對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進行了採訪。

問:請您介紹一下制定《意見》的背景和意義。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教育和人才改革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制定出臺《意見》,主要基於以下考慮。

首先,制定《意見》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著力加快建設實體經濟、科技創新、現代金融、人力資源協同發展的産業體系”,並曾多次強調“人才是創新的根基”,“把人才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資源”,“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李克強總理也指出,人力資源培訓和開發屬於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要內容。當前,我國人才的教育供給和産業需求在結構、質量、水平上還不能完全適應,特別是隨著新增勞動年齡人口增速下降,人才供需的結構性矛盾凸顯。可以説,深化産教融合,是推進人才和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項非常迫切的任務。近年來,這一問題受到社會各方廣泛關注,也是全國兩會代表委員的熱點議題。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回應社會關切,要求我們必須加快破解制約産教融合的政策瓶頸,將新發展理念落到實處,以人才發展引領産業轉型升級,推動産教融合成為轉型升級的“助推器”、促進就業的“穩定器”、人才紅利的“催化器”。

其次,制定《意見》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教育和人才改革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重要行動。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這與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加快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深化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以及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建設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進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政策方針一脈相承。2014年,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深化産教融合,鼓勵行業和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教育,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2015年,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強調“深化産教融合,將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與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著力提高高校對産業轉型升級的貢獻率”,對高等教育和“雙一流”建設提出深化産教融合明確要求。2016年,黨中央印發《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明確要求“建立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模式”。2017年,國務院將出臺深化産教融合的政策措施,明確列入年度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可以説,産教融合已成為近年來促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發展,加強創新型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一項重要方針,是統籌推進教育綜合改革的一項重要制度安排。

第三,制定《意見》是適應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趨勢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工業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帶來新業態、新技術、新模式等新經濟蓬勃發展。新興産業發展對人才的創新性、實踐性需求日漸滲透融入到人才培養各個環節,迫切要求學校開門辦學,創新教育培養模式、組織形態和服務供給,將教育內容向社會延伸,加快校企協同育人。深化産教融合,就是要更好發揮教育對産業轉型升級支撐引領作用,進一步推動教育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通過人才創新創業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第四,制定《意見》順應了深化教育改革,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前進方向。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建設教育強國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基礎工程,必須把教育事業放在優先位置,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當前,我國正處於建設現代教育體系的攻堅期和關鍵期,現代職業教育加速發展,高等教育正由大眾化向普及化階段邁進。提高質量成為教育發展的中心主題,必須向深化改革要動力。深化産教融合,就是要推進管辦評分離和“放管服”改革,加快教育治理模式轉變,引入企業等主體參與辦學,積極發揮行業協會和社會第三方作用,促進辦學主體多元化、治理結構現代化,在深化辦學體制改革中提高教育質量。同時,制定《意見》,還有利於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提高家庭教育投資回報,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接受良好教育需求。

問:當前深化産教融合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有哪些?

答:我認為,當前産教融合發展還面臨不少瓶頸和制約因素,比如教育人才培養和産業需求存在著“兩張皮”問題,主要表現在:宏觀層面,教育和産業統籌融合、良性互動格局尚未根本確立。一些地方發展“見物不見人”,教育資源規劃佈局、人才培養層次、類型與産業佈局和發展需求不相適應,技工、高技能人才求人倍率居高不下,部分高校畢業生就業壓力持續增大,人才供需結構性矛盾凸顯。微觀層面,校企協同、實踐育人的人才培養模式尚未根本形成,校企合作“學校熱、企業冷”,處於淺層次、自髮式、鬆散型、低水平狀態。企業參與辦學積極性不高,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教學過程與生産過程相對脫節,“重理論、輕實踐”問題普遍存在。政策層面,缺乏促進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整體性、系統性政策供給,激勵保障服務還不到位,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各負其責、協同共進的發展格局尚未健全。

問:制定《意見》的總體考慮是什麼?

答:産教融合的核心是要讓行業企業成為重要辦學主體,這是深化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舉措,既涉及到宏觀的教育佈局和結構,又涉及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還事關教育組織形態和服務供給多元化,是完善現代辦學體制和教育治理體系的一項制度創新。在制定《意見》過程中,我們緊緊把握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人才和人力資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將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同時,將落腳點放在提高教育質量,優化服務供給,切實解決人才供需“兩張皮”的現實問題上,推動教育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促進就業創業,引領和支撐産業轉型升級。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重點聚焦與就業市場、企業需求、創新創業直接相連的職業教育、高等教育,重點聚焦調動企業參與積極性,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形成政府企業學校行業社會協同參與的工作格局,著力構建産教融合一攬子政策體系。宏觀上,發揮好政府統籌作用,同步規劃産教融合和經濟社會發展,優化職業教育、高等教育佈局結構,促進教育和産業聯動發展。微觀上,促進人才供需兩端相向發力,引導産業需求融入人才供給,促進産教融合供需對接,支持校企協同開展人才培養和科技創新。政策上,著力完善體系,綜合運用投資、財稅、用地、金融和試點,形成激勵保障協同支持,強化組織實施。

問:《意見》在政策設計上有什麼亮點?

答:《意見》從7個方面提出了30項措施意見,有以下亮點:

一是明確“四位一體”體系架構。《意見》首次明確了深化産教融合的政策內涵及制度框架,完善頂層設計,強調發揮政府統籌規劃、企業重要主體、人才培養改革主線、社會組織等供需對接作用,搭建“四位一體”架構,將産教融合從職業教育延伸到以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為重點的整個教育體系,上升為國家教育改革和人才開發整體制度安排,推動産教融合從發展理念向制度供給落地。

二是將教育先行、人才優先融入各項政策。《意見》著眼促進人力資本積累,提出制定實施經濟社會發展等各類規劃時要明確産教融合要求,同步規劃産教融合發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實現途徑和重大項目,將人才作為支撐發展的第一資源,在提升人力資本中推動發展質量、效率和動力變革。

三是強調企業重要主體作用。《意見》堅持問題導向,找準癥結,著眼發揮企業重要主體作用,提出企業辦學準入條件透明化、審批範圍最小化,實行“引企入教”改革,健全學生到企業實習實訓制度等,推動企業多種形式參與辦學,支持企業需求融入人才培養,由人才“供給-需求”單向鏈條,轉向“供給-需求-供給”閉環反饋,促進企業需求側和教育供給側要素全方位融合。

四是合理劃分政府、社會組織和市場邊界。《意見》不搞行政命令式“拉郎配”,側重加強企業行為信用約束,強化行業協會組織協調,促進仲介組織和服務型企業催化,打造“互聯網+”信息服務平臺,化解校企合作的信息不對稱,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體現市場配置資源的改革取向,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

五是完善産教融合推進機制。《意見》提出,重點構建三項推進機制:一是重點在學校側,實施産教融合工程,引導各類學校建立對接産業需求的人才培養模式。二是重點在企業側,加強財稅用地和金融支持政策協同,鼓勵企業投資産教融合。三是重點在地方政府等層面,開展産教融合型城市建設等試點,支持有條件地區、行業和企業先行先試,完善評價引導,推進以評促建。

問:《意見》在高等教育産教融合方面,有何考慮?

答:《意見》明確將産教融合作為高校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主要有4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準確把握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階段性特徵。2016年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42.7%,各類在學總規模3699萬人,高等教育加速由大眾化向普及化邁進。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和創新的多樣化需求,推動高校的辦學定位和功能發生深刻變化,要求高校向內涵發展轉軌,加快培養各類高素質勞動者。深化産教融合,就是要加快高等教育發展方式轉變,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二是加快推動高等教育結構調整。在不同層次深化産教融合,以結構調整促進質量提升,已成為應用型本科高校和高水平大學的一致共識。我們將重點聚焦三大舉措:第一,完善類型結構,持續推動應用型本科高校轉型,辦好一批高水平示範性高校,促進專業建設和産業需求融合對接。第二,優化區域結構,繼續加強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以提升實踐教學能力為重點,提高人才培養水平,服務地方發展,帶動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第三,提升學科結構,以學科建設為基礎,統籌推進“雙一流”建設,重點支持中央高校聚焦四類學科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高校學科和人才優勢轉化為創新優勢和産業競爭優勢。

三是積極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近年來,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逐年攀升,規模連創歷史新高。在畢業生總量繼續增大的同時,就業的結構性矛盾更為凸顯,迫切要求高等教育加快轉型發展,改革人才培養機制,實行學術人才和應用人才分類、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相結合的培養制度,增強學生應用實踐和就業創業能力。

四是加速高校科技成果向産業轉化。深化高等教育産教融合,促進校企協同創新,有助於縮短成果轉化鏈條,加快高校創新力向産業競爭力轉換,讓高校真正成為催化産業技術變革、加速創新驅動的重要策源地。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陸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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