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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的四個特點

2018-04-04 09:52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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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白皮書用一系列事實説明,中國一如既往地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具有深刻、真誠、一貫和牢固等四個特點。

深刻:中國共産黨對宗教問題有深入思考,認為尊重宗教信仰自由與主張辯證唯物論並不衝突。中國共産黨主張的辯證唯物論認為物質是第一性的,從這個意義上講,與宗教唯心論是不同的;但“物質的第一性”中,包含著承認客觀事物存在、發展和變化有其內在規律等觀點,認為任何違反客觀存在、客觀過程的內在規律的外部干預,任何對複雜問題的簡單處置,都是有害的。宗教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具有漫長的歷史,在社會主義社會也將長期存在,有其自身發展的客觀規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是基於對客觀存在、客觀過程、客觀規律的尊重。

真誠:中國共産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努力都是為了實現和維護廣大群眾的基本權利,這些權利體現在諸多方面,當然也包括人民群眾對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選擇權利。中國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宗教,信教公民近2億人,宗教教職人員38萬餘人,他們當然都是為促進社會和諧發揮積極作用的基本力量。中國共産黨堅持以“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的原則處理同宗教界的關係,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不斷鞏固。

一貫:中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深厚的歷史文化傳統作基礎。中國文化主張以和為貴,求同存異、兼容並蓄,社會對宗教持包容態度。中國各宗教在發展過程中歷來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相融合、與社會發展現實需求相適應。今天,中國宗教界堅持宗教中國化方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積極探索符合中國國情的宗教思想,努力對宗教教義教規作出契合國情和時代要求的闡釋。“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凡在中國的宗教,都認這個理、服這個理、守這個理。信教與不信教,各美其美,美人之美,和睦相處,美美與共。

牢固:中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憲法和法律作保障。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共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把宗教工作納入國家治理體系,用法律調節涉及宗教的各種社會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不斷完善。2017年修訂公佈的《宗教事務條例》,強化了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權益的保障,依法規範政府管理宗教事務的行為,增加了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和諧的內容。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政府對宗教事務的管理更加規範,對廣大信教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更加全面有力。國家採取措施遏制宗教極端主義傳播、蔓延,同時特別注意防止把暴力恐怖活動、宗教極端主義與特定民族或特定宗教聯絡在一起。

言之高下在於理,道無古今惟其時。中國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深刻、真誠、一貫和牢固等特點,既有現實的理由也有歷史的根據,既是理性的抉擇更有法律的保障。這是一個主張無神論的政黨,一個貫徹政教分離原則的政府,在維護宗教方面人權的問題上,為世界做出的具有特殊意義的貢獻。葉小文 作者為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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