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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構建中國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

2018-04-05 07:22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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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作為世界人口大國,信教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雖只有15%左右,但近兩億人的信教人口絕對數仍居世界各國前列。而與許多信教人口大國僅存有一種或幾種宗教不同,中國長期以來就形成了多元宗教並存的客觀現實。不僅有發端于中國的道教,還有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蘭教等傳入的世界性宗教,以及其他一些民族性、區域性宗教和民間信仰。如何正確妥善處理好不同宗教、不同信教公民、信教與不信教公民之間的關係,成為考驗中國宗教政策成功與否的“試金石”。

從中國宗教關係的歷史看,總體上並未出現過政教合一、政教相爭、一教獨大或大範圍打壓某種宗教的局面。中國古代思想家雖各有所尊,但也提倡“萬物並育而不相害,諸道並行而不相悖”,其寬容、平和、兼收並蓄的胸懷,不僅孕育了儒釋道的“三教合一”,也産生了明清之際“以東土之漢文,展天房之奧義”的伊斯蘭教“以儒詮經”活動。這些歷史佳話都為中國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奠定了必要基礎。

長期以來,中國共産黨堅持將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和歷史唯物主義原理同中國宗教實際相結合,通過不斷實踐和總結,創造性地提出和發展了一系列符合中國國情的宗教問題基本觀點和基本政策,並通過推動國家立法,為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提供法制依據。

改革開放40年來,中國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口流動空前頻繁,宗教與信教公民的分佈情況也發生深刻變化,由原本相對單一、靜態轉向多元、動態,出現了各種宗教比鄰而伴、雜居共生的新局面。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中國堅持以尊重和保護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為基本行為準則,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努力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中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實踐》白皮書中,十分清晰地勾勒出中國宗教關係的豐富內涵,以及中國在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中所採取的基本政策及其成功實踐。

一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宗教的關係,依法對涉及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務進行管理,但不干涉宗教內部事務。二是正確處理社會與宗教的關係,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三是正確處理信教公民與不信教公民間的關係,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享有同等政治及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權利。四是正確處理信教公民間的關係,公民有信仰某一種宗教的自由,也有在同一宗教中信仰某個教派的自由。五是正確處理國內不同宗教間的關係,國家對待各宗教一律平等,一視同仁,不以行政力量發展或禁止某個宗教,任何宗教都不能超越其他宗教在法律上享有特殊地位。六是正確處理中國宗教與外國宗教間的關係,支持和鼓勵各宗教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流交往,建立、發展、鞏固同海外宗教界的友好關係。

當前,中國各類宗教團體健全齊備,宗教活動場所得到依法保護,宗教活動規範有序,宗教典籍文獻依法出版,宗教教育體系更加完善,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更加有力,信教公民宗教活動有序進行,擾亂宗教領域政策秩序的行為得到糾正。宗教界努力對教義教規作出契合國情和時代要求的闡釋,積極從事公益慈善活動,自覺抵制極端主義。宗教人士積極參政議政,社會對宗教持包容態度,各宗教交流合作不斷深化,宗教領域國際交流廣泛開展,信教與不信教公民和睦相處。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其他一些國家和地區,宗教間矛盾日益尖銳,教派間紛爭不斷激化,極端主義、恐怖主義一度蔓延肆虐,當地不同信仰的公民基本人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實踐證明,中國堅持立足本國國情,結合宗教發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汲取國內外經驗,持續穩定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構建積極健康的宗教關係,有效保障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作者:張楠,係西北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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