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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出養老金全國統籌第一步

2018-06-14 07:13 來源: 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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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出養老金全國統籌第一步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就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答記者問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解讀熱點問題。

問:請介紹一下出臺《通知》的背景。

答:近年來,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2017年,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3.3萬億元,總支出2.9萬億元,年末累計結余4.1萬億元,可支付17.4個月。養老保險制度總體運行平穩、基金支撐能力較強,能夠保證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但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和就業多樣化以及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原因,地區間撫養比差距擴大,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不平衡的問題越來越突出,靠省級統籌難以解決,需要進一步提高統籌層次,在全國範圍對基金進行適度調劑。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要求儘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由於我國區域間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各地養老保險撫養比相差懸殊,養老保險政策、待遇水平仍存在差異,省級統籌制度還不夠完善,難以一步實現基金全國統收統支。為此,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先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作為實現全國統籌的第一步。

問:《通知》的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是什麼?

答: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總體思路是,在不增加社會整體負擔和不提高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基礎上,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實現基金安全可持續,實現財政負擔可控,確保各地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通知》明確,建立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堅持以下原則:一是促進公平。通過實行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中央統一調劑使用,合理均衡地區間基金負擔,提高養老保險基金整體抗風險能力。二是明確責任。實行省級政府擴面徵繳和確保發放責任制,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和養老保險中央調劑基金(以下簡稱中央調劑基金)進行補助,建立中央與省級政府責任明晰、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三是統一政策。養老保險制度經過30多年的改革完善,已經實現全國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但在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等方面地區之間仍有差異,通過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實施,有利於逐步統一各地相關政策,最終實現養老保險各項政策全國統一。四是穩步推進。合理確定中央調劑基金籌集比例,2018年從3%起步,以後逐步提高。進一步統一經辦規程,建立省級集中的信息系統,不斷提高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問:中央調劑基金的主要來源是什麼,會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

答:中央調劑基金由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上解的資金構成。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不會增加企業和個人的負擔,不會影響退休人員的待遇。一是不提高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建立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主要是在省際之間調劑基金餘缺,全國養老保險基金當期收支總量沒有發生變化,企業和職工個人不需要額外多繳費,不會增加社會整體負擔。二是不改變現行的養老保險待遇計發和調整辦法,不會影響離退休人員個人待遇。有的省份,上解的資金額大於得到的撥付資金額,這些省份普遍養老負擔相對較輕,基金支撐能力較強,調劑後不會因此影響當期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有的省份,得到的撥付資金額大於上解的資金額,通過調劑能夠適當緩解基金支付壓力,能夠更好地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問: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後,中央財政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會不會減少?

答:不會。《通知》明確,現行中央財政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保持不變。2017年中央財政對地方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補助4400多億元,對各地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給予了有力支持。實施基金中央調劑制度後,補助力度不減。

問:中央和省級政府養老保險責任如何劃分,會不會出現地方依賴中央的情況?

答:《通知》明確了各級政府責任和具體的激勵約束措施:

一是制度內在設計上體現激勵約束。計算上解資金採用的上解工資基數和人數,不受各地實際徵繳收入的影響,各地經過努力多徵繳的基金,可以留在本省使用,體現了對擴面徵繳工作到位的地方的鼓勵。同時,通過對離退休人數的核定,對基金支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體現了約束。

二是明確省級政府承擔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中央政府在下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撥付中央調劑基金後,各省份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由地方政府承擔。各地在實施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之前累計結余基金原則上留存地方,用於本省(區、市)範圍內養老保險基金餘缺調劑。

三是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養老保險擴面徵繳、確保基本養老金髮放、嚴格基金管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落實等情況列入省級政府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對工作業績好的省份進行獎勵,對出現問題的省級政府及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問:《通知》將採取哪些措施來保障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實施?

答:主要採取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完善省級統籌制度。各地要加快推進省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2020年全面實現省級統籌。二是強化基金預算管理,確保應收盡收,杜絕違規支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各省(區、市)養老保險擴面徵繳等情況列入省級政府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四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在中央與地方之間、部門之間實現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及時掌握和規範中央調劑基金和省級統籌基金收支行為,防範風險。(記者 李心萍)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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