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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解讀《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

2018-07-03 07:17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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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解讀《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

重慶市合川區天頂新城污水處理廠在對污水進行集中處理,處理完成後達標的水將最終排入長江重要支流嘉陵江中。新華社發

7月2日,國家發改委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我國將基本形成有利於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價格政策體系,促進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成本內部化的作用明顯增強;到2025年,適應綠色發展要求的價格機制更加完善,並落實到全社會各方面各環節。

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調整,難度可想而知。下一步,該從何處著力?調整後對居民生活有何影響?國家發改委價格司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深化資源生態環境價格改革有了方向

談及《意見》出臺的背景,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岳修虎介紹,與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相比,資源環境價格機制還存在一些問題。為此,《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能夠充分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環境損害成本的資源環境價格機制,完善有利於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促進資源節約、生態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這是推動資源環境價格機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資源環境價格機制改革聚焦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節水、節能環保4個方面,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攬子的政策措施,如建立企業污水排放差別化收費機制、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等。

岳修虎指出,推進改革要確保群眾基本生活不受影響,這是價格改革的一條原則。在政策設計上,《意見》強調污染者付費原則,讓污染者、使用者付出應有的成本,讓保護者、節約者得到合理的收益。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在推進改革中要把握好兩個問題:一是充分考慮社會的承受能力,對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等進行詳細測算,充分評估政策措施對居民生活可能産生的影響。二是做好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保障工作,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可採取及時發放補貼等措施。

岳修虎認為,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必然需要付出一定的費用。但我們不能只算經濟賬,還要算生態賬、綜合賬和長遠賬。推動綠色發展,不僅是滿足當代人的生活需要,也是為子孫後代創造永續發展的光明未來的需要。

為各地探索創新預留空間

我國各地的資源稟賦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有很大的差異,污染防治的任務包括綠色發展的任務也不同。面對這些差異和不同,《意見》對各地有什麼具體要求?

“《意見》不是一個‘一刀切’的調價格文件,而是把重點放在建機制上。”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鋻於各地資源稟賦條件、污染防治形勢以及社會承受能力等不同,《意見》專門為各地探索創新預留了空間。比如,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基於單位産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別化電價政策,推動清潔化改造;鼓勵各地制定促進垃圾協同處理的綜合性配套政策,支持水泥、有機肥等企業參與垃圾資源化利用。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周伴學介紹,這次出臺《意見》,整個政策制定的一個原則就是要強調各地因地制宜、創新探索,允許各地區探索新的做法。《意見》只是制定原則性的辦法,具體的政策很多都是由各地自己制定和實施。

岳修虎最後表示,《意見》提出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凝聚社會共識,強化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共同做好綠色發展的“大文章”。(記者 李婷)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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