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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解讀

2018-07-17 08:41 來源: 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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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指導、規範行政執法檢查行為,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等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佈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工信廳政〔2018〕45號,下稱《辦法》)。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對《辦法》進行了解讀。

問:制定《辦法》的背景是什麼?

答:“雙隨機一公開”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創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2018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要求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提出要加快“雙隨機一公開”配套制度機制建設。2018年6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要建立“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我部2016年公佈了14項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系統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取得了積極成效。制定《辦法》是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檢查行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

問:制定《辦法》的過程中,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2018年初,我部啟動了《辦法》的研究起草工作。在起草過程中,我們梳理了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和部分地方的相關制度,對部機關相關司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經驗進行了研究。3月,我們書面徵求了部機關各司局和各省(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的意見。5月、6月,我們組織部機關相關司局、通信管理局進行了兩次專題座談研討。綜合各方面的意見,形成了《辦法》。2018年6月20日,我部第10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辦法》。

問:《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辦法》共二十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明確定義和職責分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指對我部隨機抽查事項進行行政執法檢查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公開抽查情況和結果。政策法規司負責統籌指導推進“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工作,職能司局依據職責具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

(二)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政策法規司會同相關職能司局編制部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報部領導批准後公佈。清單內容包括隨機抽查事項名稱、抽查內容、抽查依據、抽查方式、抽查頻次和公開方式等。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制修訂、政府職能轉變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三)建立相關名錄庫。政策法規司、辦公廳會同相關職能司局依託部電子政務系統,建立市場主體、執法檢查人員和專家名錄庫;職能司局負責數據更新和日常管理。

(四)明確抽取方式。開展抽查工作時,由職能司局通過搖號、機選等方式,從市場主體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中隨機抽取人員;需要請專家參與的,從專家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同時,為解決監管力量不足等困難,職能司局可以結合實際選擇在本司局內隨機抽取、跨司局間隨機抽取或者本司局與下級主管部門間隨機抽取等方式抽取執法檢查人員。

(五)防範檢查擾民。除規定情形外,在同一年度內因同一事項對同一檢查對象的抽查次數,原則上不超過1次;本司局不同處室在同一季度內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抽查事項,實行聯合抽查、一次查完;不能採取聯合抽查的,原則上應當排除其他處室已抽查過的檢查對象。鼓勵不同司局對同一檢查對象進行聯合抽查。

(六)建立抽查公開制度。職能司局應當在每次隨機抽查工作結束後形成抽查情況報告,將抽查情況報告在部門戶網站、有關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開;對單個檢查對象的抽查結果一併公開。依法不予公開的,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定向通報。

(七)隨機抽查與日常檢查銜接。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依法依規處理,並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對投訴舉報、上級交辦或者其他部門移送以及我部有特別規定的,可以實施專項檢查或者拉網式檢查,不適用隨機抽查。

此外,《辦法》還對“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主要原則、檢查告知、檢查紀律、電子政務等作出了規範。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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