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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結構 提效益 把教育經費用到最關鍵處

2018-08-29 09:57 來源: 教育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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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結構 提效益 把教育經費用到最關鍵處
——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就《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答記者問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聚焦如何籌好用好管好教育經費,對進一步優化結構、提高效益提出了明確要求。

《意見》的出臺有著怎樣的考慮?提出了哪些主要舉措?對推進新時代教育事業改革發展將産生哪些積極的影響?就這些問題,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新時代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的必然要求

問: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始終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位置予以重點投入。專門出臺調結構、提效益的指導性意見,其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優先發展教育事業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教育現代化、建設教育強國的迫切需要,是推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重要舉措。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教育工作,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産總值比例達到並持續保持在4%以上,投入機制逐步健全,支出結構不斷優化,有力推動了教育事業全面發展,中西部和農村教育明顯加強。

為此,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就進一步籌好用好管好教育經費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優化教育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區域、城鄉、校際差距,特別是要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基礎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實提高教育資金使用績效,促進公平而又質量的教育發展;要求把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作為主要方向,全面加強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工作。

問:如何理解當前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答:黨的十九大報告做出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的歷史性判斷。具體到教育領域,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教育經費投入的逐年增加,我國教育發展水平總體上進入世界中上行列,更加突出的問題是教育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這已經成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主要制約因素。當前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也集中體現為一種結構性的矛盾。例如,教育經費多渠道籌集的體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經費使用“重硬體輕軟體、重支出輕績效”,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等。充分發揮教育經費保障教育發展、推動教育改革、推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的政策引領作用,必須在優先保障的同時,進一步優化結構、深化改革、強化監管,花好每一份錢,把教育經費用到最關鍵處,切實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

結構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

問:調結構、提效益貫穿《意見》始終,如何理解這兩方面的要求?

答:結構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全面加強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優化結構是主線,優先保障是前提,深化改革是動力,強化管理是關鍵,最終目的是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因此,《意見》提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堅定不移把教育放在優先位置,妥善處理轉變預算安排方式與優先發展教育的關係,改革完善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體制機制,以調整優化結構為主線,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著力解決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切實提高教育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進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發展。

問:《意見》明確提出以調整優化結構為主線加強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具體體現在哪些方面?

答:《意見》主要對三個層面的結構提出了要求:

一是政府財政支出結構,要優先保障教育。教育投入是支撐國家長遠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投資,是教育事業的物質基礎,是公共財政的重要職能。一方面,要調整優化各級政府財政支出結構,優先落實教育投入;另一方面,要推進教育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合理劃分教育領域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最終,要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産總值比例一般不低於4%,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

二是教育經費來源結構,要完善投入機制。目前,教育經費總投入80%以上來自財政性教育經費,社會投入所佔比重偏低。要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在繼續保持財政教育投入強度的同時,不斷擴大社會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經費總投入中社會投入所佔比重。結合教育事業發展需求和財力狀況,《意見》強調要更多通過政策設計、制度設計、標準設計帶動投入,堅持“兩條腿”走路,完善兩個方面的機制:一方面,“穩”財政投入的機制。要建立健全國家教育標準體系,科學核定基本辦學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撥款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區域內各級學校生均經費基本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並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另一方面,“擴”社會投入的機制。要完善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的政策制度,依法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按規定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社會捐贈收入財政配比政策。要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建立與撥款、資助水平等相適應的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三是教育經費使用結構,要區分輕重緩急。在各級各類教育之間要突出“重點”,重點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切實落實政府責任;在具體支出項目之間要突出“優先”,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不斷提高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水平;在地區和群體之間要突出“傾斜”,著力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和建檔立卡等貧困學生傾斜,存量資金優先保障、增量資金更多用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發展教育和貧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推動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在此基礎上,著力補齊教育發展短板,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持續加大教育教學改革投入等要求。

問:如何準確把握調結構這條主線?

答:《意見》在總體要求中,明確了調結構、提效益應遵循的四條基本原則:優先保障、加大投入;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化改革、提高績效。這就要求我們準確把握好各個方面的關係:第一,既要緊緊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持續保持教育投入穩定增長,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也要立足基本國情,針對一些地方過高承諾問題提出“三不”要求:不提脫離實際難以實現的目標,不作脫離財力難以兌現的承諾,不搞寅吃卯糧的工程。第二,要著眼于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處理好近期發展任務和中長期發展目標、城鄉和區域教育發展、各級各類教育發展、條件改善和質量提升的關係,加強統籌。第三,既要鞏固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多渠道籌集教育經費的體制,不斷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求,也要適應國家財稅體制改革要求,充分發揮財政教育經費政策引導作用,推動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創新管理方式,加強經費監管。

保、補、促、提,著力解決不平衡不充分問題

問:具體到優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方面,有哪些重點?

答:堅持“保基本、補短板、促公平、提質量”,《意見》從六個方面入手優化教育經費使用結構:

一是科學規劃教育經費支出。要加強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與中期財政規劃的統籌銜接,充分考慮教育經費需求,合理確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合理佈局學校建設。特別是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堅持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嚴禁隨意擴大免費教育政策實施範圍。

二是重點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針對目前義務教育學校“城市擠、鄉村弱”、區域差別依然較大等問題,要鞏固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逐步實行全國統一的義務教育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推動建立以城帶鄉、整體推進、城鄉一體、均衡發展的義務教育發展機制,全面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制學校建設,著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控輟保學、“大班額”、隨遷子女就學、家庭無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的農村留守兒童入校寄宿等突出問題。

三是不斷提高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水平。要求各地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實現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同步調整,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同時,針對當前教師待遇政策落實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要求各地嚴格規範教師編制管理,對符合條件的非在編教師要加快入編,並實行同工同酬;加強省級統籌,強化政府責任,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根據幼兒園規模合理配備保教保育人員,按照崗位確定幼兒園教師工資標準,逐步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

四是著力補齊教育發展短板。強調在重點保障義務教育的前提下,優化支出結構,積極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現代職業教育、實施教育脫貧攻堅行動。

五是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圍繞黨的十九大作出的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等戰略部署,統籌支持“雙一流”建設,持續支持地方高校轉型發展和中西部高等教育發展;穩定支持科學研究,建立科研服務“綠色通道”;統籌支持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優化教育對外開放佈局。

六是持續加大教育教學改革投入。要在改善必要辦學條件的同時,著力加大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等方面投入,促進育人方式轉型,著力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放、管、服、落,全面提升教育經費使用績效

問:“提效益”的關鍵還在於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在這方面,如何做到既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又優化服務、推動落實?

答:《意見》從管理責任、管理方式、管理績效、管理能力四個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是全面落實管理責任。目前財政教育經費80%來自地方,90%用於地方。要進一步簡政放權,落實省級政府教育經費統籌權和各級各類學校經費使用自主權;健全“誰使用、誰負責”的教育經費使用管理責任體系,並明確教育部門和學校作為教育經費使用者、管理者的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二是全面改進管理方式。教育經費使用管理環節多、鏈條長、風險點多,要以“監審、監控、監督”為著力點,建立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教育經費監管體系,強化事前評審評估、事中監控防控、事後公開公示,加強教育督導和內部審計監督。

三是全面提高使用績效。要貫徹落實十九大關於“全面實施績效管理”的要求,強調“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將績效管理覆蓋所有財政教育資金,建立健全體現教育行業特點的全過程績效管理體系。堅持厲行勤儉節約辦教育,嚴禁超標準豪華建設。

四是全面增強管理能力。針對基層管理力量和基礎管理能力薄弱問題,要堅持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強化服務意識,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管理信息化建設,著力提升精細化、專業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問:有哪些舉措推動各地將《意見》各項要求落到實處、産生實效?

答:《意見》從抓好落實的角度,一方面要求各地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分解任務,明確時間節點,確保工作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大對財政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情況督查力度,特別是中央相關部門要對各地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等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抓好整改問責。

下一步,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做好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適時召開全國教育財務工作會議,開展專項督查,督促指導各地抓好《意見》的學習貫徹落實工作。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韓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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