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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介紹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安排有關工作

2018-12-08 07:33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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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介紹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安排有關工作——
“按個人物品監管”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關於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已于日前印發。12月7日,國新辦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圍繞《通知》的背景、對行業影響以及未來發展,邀請商務部部長助理李成鋼、財政部關稅司司長馮晉平、海關總署口岸監管司司長王煒介紹相關情況。

李成鋼在會上表示,《通知》明確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此舉保證了過渡期後監管安排的連續穩定,將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政策連續穩定

李成鋼表示,實踐證明,“按個人物品監管”的原則,總體符合行業特點,有利於促進行業持續發展。此次我國進一步明確參與跨境電商零售交易的各方責任,有利於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有利於這個行業健康發展。

同時,根據跨境電商零售進口交易信息電子化、可記錄、可追溯的特點,《通知》明確要求企業要建立健全質量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商品質量追溯體系等,並如實向監管部門傳輸電子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質量風險監測,防控質量安全風險。

此外,對於出現質量安全風險事故的商品和相關企業,政府部門也將按規定做好信息公示,更好保障消費安全。《通知》制定過程中也結合《電子商務法》立法進程,在電商平臺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同《電子商務法》有關規定做了充分的銜接。

滿足多元消費

馮晉平表示,財政部牽頭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和稅收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有關文件也已正式出臺。

此次商品清單調整,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第一,將部分近年來消費需求比較旺盛的商品納入到清單商品範圍,增加了葡萄汽酒、麥芽釀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個稅目商品。第二,根據稅則稅目調整情況,對前兩批清單進行了技術性調整和更新,調整以後的清單目前一共是1321個稅目。

稅收政策調整主要包括3個方面:一是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調整至26000元,今後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機調整;同時,將單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調整至5000元。二是明確完稅價格超過單次交易限值但低於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通過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三是明確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李成鋼表示,這次政策調整保持了整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政策的延續性,穩定了行業的預期。有利於跨境電商企業長期地進行商業謀劃和佈局。同時,《通知》在現行15個試點城市基礎上,將政策適用範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進一步完善區域佈局,促進行業發展,也更好滿足居民消費需求。

跨境電商具有發展迅速、商品多樣化、更新快的特點。馮晉平表示,財政部將會同有關部門,根據這些特點,並綜合考慮整個跨境電商發展、消費者需求、監管條件等情況,對跨境電商進口商品清單適時進行調整。

未來前景可期

由於政策連續穩定,跨境電商進口近年來發展較快。根據海關統計,2017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口566億元,同比增長75.5%。2018年1月份至10月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671.8億元,同比增長53.7%。

針對跨境電商監管政策調整,海關2016年研究制定並對外發佈了“26號公告”,明確了跨境電商海關監管措施。王煒説,為配合最新監管安排,海關總署修改完善了“26號公告”,將於近日對外發佈實施。跨境電商業態在我國貿易總額中佔比相對較小,但從國際層面看,跨境電商業態處於不斷發展過程中,未來前景可期。

“跨境電商是新業態、新模式,對它的監管有不斷完善的過程。未來政策需要做怎樣的調整,還要根據實踐發展情況做相應研究和探討。但就目前看,行業和消費者可以有一個相對長期的穩定預期。”李成鋼表示,從長遠看,無論是出口還是進口,跨境電商都會有較好的發展前景。(記者 馮其予)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吳嘯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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