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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

2019-01-05 07:35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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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詳解“三項制度”
——推進行政執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接受監督

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在規範執法程序,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

“行政執法是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直接體現著各級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的水平和程度。”在國新辦4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司法部副部長劉振宇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進行了詳解。

劉振宇表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這“三項制度”聚焦行政執法的源頭、過程、結果等關鍵環節,對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具有基礎性、整體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對於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的公信力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我國大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都是由行政機關來執行。2017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試點工作方案,部署在全國範圍內32個單位開展“三項制度”試點。一年多來,“三項制度”對規範執法程序、提升執法能力、強化執法監督發揮了重要作用。

劉振宇指出,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陽光政府”,主動、及時地向社會公開執法信息,讓行政執法在陽光下運行,接受社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在規範執法程序,通過文字、音像記錄等形式,對行政執法各個環節進行記錄,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重在保障合法執法,確保每一項重大執法決定必須經過合法性審核,使執法者不能越過權力的邊際,守住法律的底線。

執法越公開,就越有權威和公信力。針對行政執法信息公開不及時、不規範、不透明等問題,《意見》主要從強化事前公開、規範事中公示、加強事後公開等3個方面,對行政執法信息公示的主體、內容、形式、程序、職責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增加了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主動公示的信息。如,要求執法機關主動公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方便社會公眾查詢了解執法人員姓名、證件號、執法領域、區域等。

音像記錄具有直觀有力的證據作用、規範執法的監督作用、依法履職的保障作用。為充分發揮音像記錄的作用,《意見》主要從記錄範圍、記錄規範、記錄設備配備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明確,對查封扣押財産、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産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

法制審核是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意見》從明確審核機構、審核範圍、審核內容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確保重大執法決定經得起法律考驗。

現實生活中,少數人阻撓執法、抗拒執法的現象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執法疲軟的問題也不斷引起熱議。司法部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局長趙振華表示,行政執法的權威是法律規定、法律賦予的,行政執法人員依照法律履行職責,代表的是公權力,執法相對人和有關人員有配合的義務,特別是在發現違法現象的時候,當事人應當配合行政執法人員展開調查詢問。(記者 李萬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劉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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