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年底前公平競爭審查四級政府全覆蓋

2019-04-10 07:28 來源: 經濟日報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今年優化營商環境力度更大、精準度更高——
年底前公平競爭審查四級政府全覆蓋


4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財政部副部長鄒加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甘霖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周曉飛,介紹了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和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情況。

推動審批事項應減盡減

近年來,我國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放管服”改革,極大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2018年,我國營商環境排名從全球第78位上升至第46位。

“營商環境改善取得積極成效,歸納起來主要體現為4個大幅提升。”周曉飛介紹,一是簡政減稅降費力度大幅提升,二是市場監管規範化透明度大幅提升,三是政務服務質量效率大幅提升,四是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力度大幅提升。北京、上海等城市推動出臺了一批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各地區積極對標先進,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氛圍日趨濃厚。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市場主體感受和訴求為導向,對標國際一流水平,推動審批事項應減盡減,簡化審批流程和環節,放寬市場準入,加強公正監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鄒加怡表示,今年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力度更大、精準度更高。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北京、上海兩市政府,對標世界銀行評估標準,聚焦營商環境薄弱環節,出臺了一批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在納稅方面,自今年4月1日起,將逐步建立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在辦理建築許可方面,我國正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審批流程,完善監管方式;在跨境貿易方面,持續推出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相關舉措,提升通關便利度,壓縮耗時和費用。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推行信用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改革。周曉飛表示,信用監管的基本思路,就是按照信用狀況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並實施差別化管理措施。通過開展分級分類監管,可以將有限的監管資源進一步向信用狀況不佳的對象集中,有效解決監管力量不足問題,提高監管效率,做到“守法者無事不擾,違法者利劍高懸”。

去年,我國在22個城市開展了營商環境試評價。周曉飛表示,今年要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部分省會城市和地縣級市開展營商環境評價,重點圍繞與市場主體密切相關的開辦企業、辦理建築許可、獲得信貸、納稅、辦理破産等方面和知識産權保護等,推動出臺更多硬舉措,讓企業有切身感受。

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基本建立

公平競爭審查是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是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3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進一步推進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一系列措施。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不到3年的時間,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已經在全國基本建立。”甘霖表示,截至2月底,國務院各部門、各省級政府、98%的市級政府、92%的縣級政府都已開展審查工作。其中,18個省區市實現省、市、縣三級全覆蓋。全國共審查新出臺的文件43萬份,對其中2300多份文件進行了修改完善;對82萬份已出臺的文件進行了清理,廢止或修訂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內容的文件2萬多份。

雖然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存在審查不全面、質量不高、監督約束不嚴格等問題。甘霖表示,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了系列措施:按照競爭中性原則,部署清理妨礙公平競爭、束縛民營企業發展、有違內外資一視同仁的政策措施;嚴格做好新出臺文件的審查,年底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在國家、省、市、縣四級政府全覆蓋,確保今後涉企政策措施都要進行審查,嚴審增量;進一步改革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修訂實施細則,建立定期評估清理機制,推行第三方評估。

在回答經濟日報記者提問時,甘霖表示,加強公平競爭審查的外部監督特別是剛性約束非常重要。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方面,創新監督機制,強化監督力度,包括建立文件定期抽查機制,完善投訴舉報和查處的回應機制,推動將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納入營商環境評價等考核評價體系。(記者 熊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祁培育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