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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回收利用將“三放開一收緊”

2019-05-07 07:52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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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正式公佈,循環經濟激活新引擎——
機動車回收利用將“三放開一收緊”

日前,《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公佈,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2001年《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和升級,是我國汽車産業發展征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廢用結合、可用盡用”

一直以來,禁止“五大總成”再利用是限制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水平提升的痛點。《辦法》明確“五大總成”允許開展再製造,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來説,無疑是“久旱逢甘雨”。大量高附加值汽車零部件將有機會走向“新崗位”,“汽車廢,零件廢”將變為“汽車廢,零件用”,為汽車行業綠色發展樹立新模式。

此次《辦法》修訂,摒棄舊辦法中廢車收購價格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方式,加之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將有效促進機動車回收利用行業上下游有序連接,不僅可以推動機動車零部件再製造行業規模化發展,也將提高機動車回收利用率,改善回收拆解企業經營狀況,提升報廢機動車回收殘值和消費者的交車積極性,實現消費者、拆解企業、再製造企業三方共贏。

深化落實“放管服”

《辦法》發佈實施,有力詮釋了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不再對報廢機動車回收行業實行特種行業管理,保留了企業資質許可制度。同時不再搞簡單的總量控制,讓更多優秀企業有機會進入這個行業,帶來新資本、新技術、新思想,有助於形成行業發展新格局、新模式。

過去,地方政府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管理差異較大。一些地區對企業數量嚴格控制,優質企業進不來,落後企業出不去;還有一些地區審批過於寬鬆,企業數量過多,良莠不齊,造成惡性競爭,甚至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現象,不利於行業健康發展。按照新的管理模式,企業資質證明由原來“一照雙證”調整為“一照一證”,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現有資質企業和新申請企業都要滿足統一的資質認定條件,使市場競爭更加充分和公平,有利於各種優質資本進入行業,真正釋放市場活力。

根據放開、管好、服務好的精神,在放開總量控制同時,政府部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嚴防一哄而上,導致重復建設和惡性競爭問題。

創新監管模式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管理涉及商務、公安、交通、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發改等多個部門,《辦法》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多部車輛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有機銜接,將管理重點集中在對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的規範經營和操作、企業安全環保以及監督管理等方面,同時明確了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在管理模式上,《辦法》緊跟國家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方向,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辦理方式逐步向“線上申請、線下審批”轉變,大幅提升便利化程度和透明度。此外,《辦法》加強了各部門之間執法活動的銜接,形成監管合力。新的監管模式必然帶來新的市場秩序,在重點監控、部門聯動、信息共享的監管機制下,形成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的新秩序指日可待。

嚴守環保底線不放鬆

環保問題一直是拆解行業的管理重點。在此次《辦法》修訂中,增加了企業在存儲場地、設備設施、拆解操作規範等方面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內容。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可吊銷資質認定書,對企業形成有力約束。“綠色回收,標準先行”,為配合《辦法》實施,商務部同步修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範》,全面落實《辦法》中加強安全環保要求的精神,在企業選址、場地、人員、拆解、存儲等諸多涉及環保方面的要求進行了強化。

《辦法》實施將改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行業“臟亂差”的形象。

確保機動車“廢有善終”

回收拆解企業是報廢機動車回收利用鏈條的核心。《辦法》對回收拆解企業的準入、經營作業、退出等作了明確要求,同時放開總量控制,給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準入環境。允許“五大總成”再製造,給企業預留了經營空間,拓寬了盈利渠道。

“廢有善終”是一個行業進入高級發展階段最顯著的標誌,《辦法》充分考慮了參與主體的訴求,最大力度保障現有社會資源對報廢機動車的有序消納,通過暢通末端通道,帶動整個汽車産業鏈持續健康發展。

從總體上看,《辦法》的改革內容“有收有放,收放有度”,實現了“三放開一收緊”,即放開“五大總成”,允許開展再製造;放開總量控制,吸引優質企業進入;放開收購價格約束,交由市場主體協商;收緊安全環保要求,堅持紅線不後退,是對國家機動車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全面升級。業內對此次新修訂的《辦法》寄予厚望,希望它的出臺能真正解決實踐中的問題,激活循環經濟發展新引擎。(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 李洧)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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