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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不動産登記、交易和繳稅將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2019-10-09 10:57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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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證照分離”,壓減企業開辦和登出手續;實行不動産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嚴控新設行政許可,凡要新設的,必須嚴格依法依規審查論證和批准。

國慶假期剛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國務院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又出臺了重大舉措。

10月8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修訂草案)》。

此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距離該行政法規首次出現在今年5月公開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中,還不滿5個月。這樣的速度和效率,充分體現出中央政府在改善營商環境方面的決心和意志。

針對當前我國營商環境的“短板”和“痛點”,此次通過的條例草案提出了不少針對性舉措,如嚴控新設行政許可,嚴禁違反法定權限、程序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者個人的財産實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建立健全知識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等。

從提出立法計劃到審議通過耗時僅5個月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制定專門行政法規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是深化改革開放、促進公平競爭、增強市場活力和經濟內生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國內不少省份陸續以推進地方性營商環境法規制定工作為突破口,努力從法治層面打造良好營商環境,從而為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有天津、黑龍江、山東、山西、遼寧、吉林、河北、陜西等地出臺或準備出臺地方版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而在國家層面,今年5月初對外公佈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首次提出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並明確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市場監管總局四個部門共同起草。今年6月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明確:“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降低創業創新成本。”

7月14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就《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對此解讀稱,為對標世界一流標準和國內先進水平,同時聚焦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市場準入限制、地方保護隱性壁壘、監管不公執法不力、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徵求意見稿提出一系列制度性解決方案。

在密集徵求各界意見,聽取企業、專家、行業協會商會代表建言獻策的基礎上,《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終於在國慶假期後召開的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審議通過。

會議指出,草案圍繞市場主體需求,聚焦轉變政府職能,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並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確立對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的營商環境基本制度規範。

條例要求嚴控新設行政許可

此次審議通過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有哪些創新點和亮點?從會議披露的草案有關內容看,其中很多都是針對此前各類市場主體反映的“難點”問題,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

例如,今年6月末,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就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進行專題詢問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呂薇在發言中表示:有些企業反映,有部門放權不徹底,把原來的職能轉移給仲介服務機構,而這些仲介服務機構又以評估、評級、諮詢、評審等名義設置各種門檻,而且收費比較高,變相增加了企業成本,降低了效率。

此次審議通過的草案,對委員反映的這類現象明確回應稱,要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相關違法違規和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公用企事業單位亂收費、行業協會商會及仲介服務機構違法評比認證和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仲介服務等,要依法追責。

草案還明確,要更大力度放權。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進“證照分離”,壓減企業開辦和登出手續,各地要向社會公開企業開辦涉及的證照、辦稅、銀行開戶、接入電力等的辦理時限,超過時限的,辦理單位要公開説明理由。

實行不動産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並行辦理。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和審批,對確需保留的許可、證明等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嚴控新設行政許可,凡要新設的,必須嚴格依法依規審查論證和批准。(記者 李可愚)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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