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
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修訂草案)》
會議通過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圍繞市場主體需求,聚焦轉變政府職能,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並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確立對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的營商環境基本制度規範。一是更大力度放權。二是規範和創新監管執法。三是加強市場主體保護。四是突出政務公開透明。五是嚴格責任追究。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修訂草案)》。會議決定,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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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中有效經驗上升為法規——優化營商環境再加碼
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的有效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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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核心是:平等、公平
10月8日該條例草案的通過,意味著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的有效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包括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對新興産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平等享受國家支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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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法治原則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核通過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簡稱《條例》),從基層探索到行政立規,標誌著法治化、市場化營商環境建設進入了新階段,未來營商環境持續改善的關鍵在於執行和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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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絕非權宜之計
為優化營商環境確立制度保障讓各類市場主體更加安心、更有恒心。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是當前激發市場活力、頂住經濟下行壓力的重要手段,也對中國經濟行穩致遠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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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解讀《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
條例提出,加強市場主體保護。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和企業經營者人身財産安全,嚴禁違反法定權限、程序對市場主體和經營者個人的財産實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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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度放權、加強企業保護
具體舉措包括,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對新興産業實行包容審慎監管、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經營自主權和企業經營者人身財産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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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産登記、交易和繳稅將一窗受理、並行辦理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制定專門行政法規推進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是深化改革開放、促進公平競爭、增強市場活力和經濟內生動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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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審議通過,改革經驗上升為法規
該草案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並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確立對內外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的營商環境基本制度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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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違規查封扣押經營者個人財産
10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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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經驗上升為法規,五大角度破解營商環境痛點
“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營商環境優化進程,實現了從政策、經驗到立法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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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後返工第一天,國務院為廣大企業派出重磅紅利
李克強10月8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以政府立法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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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通過!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
圍繞市場主體需求,聚焦轉變政府職能,將近年來“放管服”改革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並對標國際先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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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市場主體創造法治保障營商環境
10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這意味著我國在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道路上,又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