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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養老服務有規矩可循

2020-01-14 08:46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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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養老服務有規矩可循
——有關部門負責人解讀《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

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安,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日前,《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範》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公佈。1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民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此進行了政策解讀。

完善養老服務標準體系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主任田世宏介紹,此次標準是我國養老服務領域出臺的第一項強制性國家標準,社會各方都要依法強制執行,是養老服務質量的底線要求。“標準的出臺既關係到養老服務行業的發展需要,更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田世宏説。

據了解,標準的主要內容包括基本要求、安全風險評估、服務防護和管理要求。其中,基本要求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應符合消防、衛生與健康、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建築、設施設備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及要求。安全風險評估部分明確了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前應當進行服務安全風險評估及評估的相關要求。服務防範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預防和處置噎食、壓瘡、墜床等9種服務風險的相關要求。管理要求部分明確了養老機構要做好應急預案、評價與改進、安全教育等工作,不斷提高服務安全管理的規範化水平和持續性改進能力。

對此,民政部副部長高曉兵表示,2017年,民政部等部門啟動為期4年的全國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3年來共解決隱患問題40多萬項。在此次標準編制過程中,民政部全面梳理了專項行動遇到的問題、服務安全隱患的檢查整治情況,總結分析了當前養老機構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傷害、迫切需要統一規範的主要情形,組織大批一線管理服務人員、養老服務專家、標準化專家論證研究,廣泛聽取行業內外特別是老年人及其家屬意見建議。“我們希望標準發佈後,老百姓能夠看得懂,養老機構經過努力能夠達得到,養老院的服務人員能夠操作,監管部門的監管也有依據。”高曉兵説。

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標準的出臺,對於我國養老服務業的發展將會産生什麼樣的影響?

“首先,完善了養老服務標準體系。”高曉兵表示,“此次發佈的標準明確了養老服務機構的安全紅線,此前發佈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明確了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等級線。不久前,民政部印發《關於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養老機構等級評定體系的指導意見》。它們既相互支撐,又各有定位。這樣一來,就初步形成了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標準和評價體系的框架。”

“其次,有助於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隨著我國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增長,養老服務業也得到快速發展,但服務機構良莠不齊、服務不規範、安全不到位等問題還比較突出。標準的發佈,將有助於養老機構管理者和服務人員提高標準意識,做到服務安全有標準可守、有規矩可循,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不斷提高養老服務質量。”高曉兵説。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負責人陳洪俊表示,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事。“從養老服務組織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自身規範化、規模化發展,最大限度保證服務質量和效益;從消費者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服務信息的有效傳遞,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從養老産業發展來説,依託標準能夠實現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等各類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保險、教育等相關行業的信息互通、融合發展。”陳洪俊説。

確保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近一段時間以來,有些養老機構發生虐老欺老或老年人身體受到傷害的案件,引起關注,如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高曉兵表示,首先要採取宣傳、培訓等手段,把標準進一步轉化為通俗易懂的形象語言,用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宣讀和解讀。要讓養老機構知道,標準的規範內容是開業的最基本條件,不知道、做不到、做不好就可能被依法處罰直至停業整頓。“要讓所有的養老服務行政管理部門知道,標準是履行職責的依據。如果不知道、不能依法監管就可能失職、瀆職。更要讓老年人和老年人的家屬知道,從而配合和信任養老機構來履行好監督權利。”高曉兵説。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司長俞建良表示,針對養老機構發生虐老欺老或者老年人身體受到傷害的案件,如果媒體曝光或者舉報到民政部,民政部將第一時間指導地方民政部門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規妥善處理。俞建良説:“民政部正起草有關文件,加快建立和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完善養老服務糾紛預防和處置機制。此次出臺的標准將作為加強養老機構安全監管的重要依據,不斷完善配套措施,構建權責分明、分工協作、透明高效的協同監管機制,做好養老服務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的工作。”(記者 任歡)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張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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