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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新政落地

2021-07-30 07:14 來源: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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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等多部門出臺27項細化舉措——
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新政落地

“近年來,我國口岸營商環境持續優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逐年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堵點、痛點和難點,亟需統籌推動解決。”在國新辦7月29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黃冠勝説。

近日舉行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進一步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作出部署,並提出新的要求。

黃冠勝介紹,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海關總署等十多個部門聯合出臺一系列深化跨境貿易便利化改革、優化口岸營商環境的細化舉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27項具體內容。

——深化改革創新,進一步優化通關全鏈條全流程。打造更加科學高效的貨物通關模式,推進海關全業務領域一體化改革。整合簡化報關單申報項目,提供多元化的申報模式和稅收擔保模式,供企業進行自主選擇。支持海外倉建設,完善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政策。逐步擴大“主動披露”制度和容錯機制的適用範圍,鼓勵企業自覺守法、主動糾錯。進一步提升出口退稅便利度。推進檢驗檢疫模式改革,優化食品化粧品等檢驗檢疫監管模式,推進商品檢驗第三方採信試點。深化區域物流一體化監管。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等重點區域“組合港”等改革試點。

——清理規範收費,進一步降低進出口環節費用。鞏固清理規範口岸收費成果,不斷提高口岸收費的規範化、透明化水平。修訂《港口收費計費辦法》。督促口岸經營單位進一步清理精簡收費項目,明確收費名稱和服務內容。引入招標制度,鼓勵各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化口岸收費公示制度和服務模式,公示口岸收費目錄清單並強化動態更新,支持具備條件的口岸提供“一站式”繳費服務。加大督查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未落實優惠減免政策等違規行為並及時向社會公佈,依法依規查處口岸經營活動中的涉嫌壟斷行為。

——強化科技賦能,進一步提升口岸綜合服務能力。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推動口岸和跨境貿易業務統一通過“單一窗口”辦理,加強“單一窗口”與境外互聯互通,支持地方“單一窗口”拓展特色服務功能。推進口岸建設智慧轉型,推動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裝箱單、提貨單等口岸物流單證無紙化,推動船公司統一海運電子提單標準,加強自動化碼頭建設,推廣智慧卡口、無人集卡等新技術,擴大智慧審圖應用,提升口岸基礎設施和監管智慧化水平。依託“單一窗口”推進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實現全鏈條信息互聯互通,促進航空物流通關便利化。加快多式聯運發展,支持建設多式聯運公共信息系統。落實屬地責任,提升口岸物流作業綜合效率。

——高效利企便民,進一步改善跨境貿易整體服務環境。推動政務服務事項一體化辦理,推進口岸環節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建設穩定透明的口岸服務環境,公開物流作業時限標準,推廣“一站式”海運業務查詢辦理平臺,實現提箱預約、電子化放箱和精準提箱。推動實現海關、海事等各部門通關全流程全方位可視化查詢。優化完善“經過認證的經營者”(AEO)制度,為認證企業提供更多便利化措施。

——推進智享聯通,進一步加強口岸跨境通關合作交流。提升國際物流集裝箱供給能力和週轉效率,促進樞紐集裝箱港集裝箱的中轉集拼,鼓勵支持國際道路運輸業務發展。加大跨境通關合作力度,推進我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地區)通關監管合作和信息互換,鼓勵更多企業、更多航線加入“安智貿”合作項目,持續推動提升跨境通關便利化水平,做好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中貿易便利化措施的銜接。

在當前疫情形勢下,如何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通關便利工作?黃冠勝表示,上述措施的制定和出臺就是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會議的有關要求、積極回應市場主體關切的具體體現,有利於統籌疫情防控和促進外貿發展相關工作深入開展。措施明確提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通關便利工作”的總體要求;在“實施保障”中明確提出“嚴格疫情防控”,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堅持“人”“物”同防,壓實四方責任,毫不放鬆抓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工作,同時也設計了相應的政策措施。(記者 熊麗)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郝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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