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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科研人員“鬆綁” 為創新創造加力——財政部詳解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新變化

2021-08-20 08:19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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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 題:為科研人員“鬆綁” 為創新創造加力——財政部詳解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新變化

新華社記者申鋮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有哪些變化?如何進一步為科研人員“鬆綁”?19日,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一一解答。

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

數據顯示,2013年至2020年,中央財政科學技術支出達到2.3萬億元。隨著財政科技經費快速增長,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經費,更好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顯得愈發重要。

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介紹,此次印發的意見本著能放則放、應放盡放的原則,圍繞四個“擴大”,賦予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

——擴大預算編制自主權。預算科目從9個以上精簡為3個。同時,精簡費用測算説明,除了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其他費用只需提供基本測算説明,不必“事無巨細”。

——擴大預算調劑自主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負責人。“買醬油的錢可以用來打醋”,根據實際情況靈活使用。

——擴大經費包乾制範圍。不僅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乾制,還將經費包乾制從項目層面擴大到科研機構層面,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乾制試點。

——擴大結余資金留用自主權。明確項目結余資金全部留歸項目承擔單位繼續使用,由單位統籌安排用於科研活動的直接支出,優先考慮原項目團隊科研需求。

“只有充分尊重科研規律,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經費使用自主權,讓他們放開手腳,才能創造出更多高質量的科研成果。”歐文漢説。

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 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

科研人員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中流砥柱”。為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意見打出“組合拳”。

“在經費來源方面,做到‘有錢可以發’。”歐文漢説,意見明確提高間接費用比例,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可提高到不超過60%。與此同時,擴大穩定支持科研經費提取獎勵經費試點範圍,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

在經費使用範圍方面,實現“有錢應該發”。意見擴大了勞務費開支範圍,將項目聘用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務費科目列支。

在績效工資總量管理方面,防止“有錢發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績效工資水平實行動態調整。分配績效工資時,要向承擔國家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

“初步匡算,通過上述激勵措施,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以上,對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歐文漢説。

擺脫“找票”“貼票” 減輕科研人員報銷負擔

科研經費報銷手續繁瑣被認為是科研經費管理的一大“痛點”,耗費了科研人員寶貴的時間和精力。

對此,歐文漢表示,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從三方面著力減輕科研人員報銷負擔:一是全面配備科研財務助理,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二是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切實解決科研人員“找票”“貼票”等問題;三是推進無紙化報銷,讓數字信息多跑路、讓科研人員少跑腿。

此外,在科研經費實際撥付中,由於涉及環節多,有時會出現撥付進度比較慢、科研人員著急“等米下鍋”的情形。

對此,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長黃家玉表示,意見從優化相關部門和單位之間的環節入手,完善撥付流程,明確撥付時限,壓實撥付責任,力爭實現科研經費撥付“環環相扣”,減少在途時間。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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