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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9 10:48:00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193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文字號: 國發〔2016〕55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時  效: 失效

索 引 號:

000014349/2016-00193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發文機關:

國務院

成文日期:

2016年09月25日

標  題: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發文字號:

國發〔2016〕55號

發佈日期:

2016年09月29日

時  效:

失效


時  效:

失效

國務院關於加快推進

“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發〔2016〕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向縱深的關鍵環節,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眾辦事創業,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一些地方和部門初步構建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積極開展網上辦事,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網上服務事項不全、信息共享程度低、可辦理率不高、企業和群眾辦事仍然不便等問題,同時還有不少地方和部門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為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切實提高政務服務質量與實效,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優化服務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推進數據共享,打通信息孤島,推行公開透明服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改善營商環境,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好辦事、不添堵,共享“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成果。

(二)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規劃。充分利用已有資源設施,加強集約化建設,推動政務服務平臺整合,促進條塊聯通,實現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多方利用。

堅持問題導向。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等問題出發,簡化優化辦事流程,推進線上線下融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提供渠道多樣、簡便易用的政務服務。

堅持協同發展。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聯動,明確責任分工,實現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整體推進,做好制度銜接,為“互聯網+政務服務”提供制度和機制保障。

堅持開放創新。鼓勵先行先試,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服務模式,拓展服務渠道,開放服務資源,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構建政府、公眾、企業共同參與、優勢互補的政務服務新格局。

(三)工作目標。2017年底前,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建成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公開政務服務事項,政務服務標準化、網絡化水平顯著提升。2020年底前,實現互聯網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建成覆蓋全國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省級統籌、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大幅提升政務服務智慧化水平,讓政府服務更聰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優化再造政務服務

(一)規範網上服務事項。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能全面梳理行政機關、公共企事業單位直接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具體辦事服務事項,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2017年底前通過本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公開發佈,並實時更新、動態管理。實行政務服務事項編碼管理,規範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項、同一標準、同一編碼”,為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提供無差異、均等化政務服務奠定基礎。

(二)優化網上服務流程。優化簡化服務事項網上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流程,縮短辦理時限,降低企業和群眾辦事成本。凡是能通過網絡共享復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業和群眾重復提交;凡是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單位重復提供;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必須到現場辦理。推進辦事材料目錄化、標準化、電子化,開展在線填報、在線提交和在線審查。建立網上預審機制,及時推送預審結果,對需要補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積極推動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開展網上驗證核對,避免重復提交材料和循環證明。涉及多個部門的事項實行一口受理、網上運轉、並行辦理、限時辦結。建立公眾參與機制,鼓勵引導群眾分享辦事經驗,開展滿意度評價,不斷研究改進工作。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都要暢通互聯網溝通渠道,充分了解社情民意,針對涉及公共利益等熱點問題,積極有效應對,深入解讀政策,及時回應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

(三)推進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凡與企業註冊登記、年度報告、變更登出、項目投資、生産經營、商標專利、資質認定、稅費辦理、安全生産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以及與居民教育醫療、戶籍戶政、社會保障、勞動就業、住房保障等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做到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全程在線”。

(四)創新網上服務模式。加快政務信息資源互認共享,推動服務事項跨地區遠程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部門協同辦理,逐步形成全國一體化服務體系。開展政務服務大數據分析,把握和預判公眾辦事需求,提供智慧化、個性化服務,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引入社會力量,積極利用第三方平臺,開展預約查詢、證照寄送,以及在線支付等服務;依法有序開放網上政務服務資源和數據,鼓勵公眾、企業和社會機構開發利用,提供多樣化、創新性的便民服務。

(五)全面公開服務信息。各地區各部門要在政府門戶網站和實體政務大廳,集中全面公開與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通知公告、辦事指南、審查細則、常見問題、監督舉報方式和網上可辦理程度,以及行政審批涉及的仲介服務事項清單、機構名錄等信息,並實行動態調整,確保線上線下信息內容準確一致。規範和完善辦事指南,列明依據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注意事項等;明確需提交材料的名稱、依據、格式、份數、簽名簽章等要求,並提供規範表格、填寫説明和示範文本。除辦事指南明確的條件外,不得自行增加辦事要求。

三、融合升級平臺渠道

(一)規範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託政府門戶網站,整合本地區本部門政務服務資源與數據,加快構建權威、便捷的一體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提供一站式服務,避免重復分散建設;已經單獨建設的,應儘快與政府門戶網站前端整合。中央政府門戶網站是全國政務服務的總門戶,各地區各部門網上政務服務平臺要主動做好對接,形成統一的服務入口。推進政府部門各業務系統與政務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加強平臺間對接聯動,統一身份認證,按需共享數據,做到“單點登錄、全網通辦”。建立健全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監察系統,實現全部事項全流程動態監督。利用統一的政務服務資源,積極推進平臺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熱線電話等延伸,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多樣便捷的辦事渠道。

(二)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發展需要,進一步提升實體政務大廳服務能力,加快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形成線上線下功能互補、相輔相成的政務服務新模式。推進實體政務大廳向網上延伸,整合業務系統,統籌服務資源,統一服務標準,做到無縫銜接、合一通辦。完善配套設施,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和審批辦理職權全部進駐實體政務大廳,實行集中辦理、一站式辦結,切實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在政務大廳與部門之間來回跑腿的問題。實體政務大廳管理機構要加強對單位進駐、事項辦理、流程優化、網上運行的監督管理,推進政務服務陽光規範運行。

(三)推動基層服務網點與網上服務平臺無縫對接。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和村(社區)便民服務點直接服務基層群眾,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網上政務服務資源,貼近需求做好政策諮詢和辦事服務,重點圍繞勞動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扶貧脫貧等領域,開展上門辦理、免費代辦等,為群眾提供便捷的綜合服務。加快將網上政務服務向老少邊窮島等邊遠貧困地區延伸,實現“互聯網+政務服務”基層全覆蓋。

四、夯實支撐基礎

(一)推進政務信息共享。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整合構建統一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貫徹執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打通數據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充分共享,尤其要加快推進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社會信用等基礎信息庫互聯互通,建設電子證照庫和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國務院各部門要加快整合面向公眾服務的業務系統,梳理編制網上政務服務信息共享目錄,儘快向各省(區、市)網上政務服務平臺按需開放業務系統實時數據接口,支撐政務信息資源跨地區、跨層級、跨部門互認共享。切實抓好信息惠民試點工作,2017年底前,在80個信息惠民國家試點城市間初步實現政務服務“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逐步向全國推行。

(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創新應用互聯網、物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等技術,加強統籌,注重實效,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務型政府。匯聚城市人口、建築、街道、管網、環境、交通等數據信息,建立大數據輔助決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構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務體系,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積極發展民生服務智慧應用,向城市居民、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提供更加方便、及時、高效的公共服務。提升電力、燃氣、交通、水務、物流等公用基礎設施智慧化水平,實行精細化運行管理。做好分級分類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工作,及時評估工作成效,發揮創新引領作用。

(三)建立健全制度標準規範。加快清理修訂不適應“互聯網+政務服務”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範,明確電子證照、電子公文、電子簽章等的法律效力,著力解決“服務流程合法依規、群眾辦事困難重重”等問題。國務院辦公廳組織編制國家“互聯網+政務服務”技術體系建設指南,明確平臺架構,以及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政務雲、大數據應用等標準規範。

(四)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高速暢通、覆蓋城鄉、質優價廉、服務便捷的網絡基礎設施。將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地方城鄉規劃,實現所有設區城市光纖網絡全覆蓋,推進農村地區行政村光纖通達和升級改造。提升骨幹網絡容量和網間互通能力,大幅降低上網資費水平。儘快建成一批光網城市,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全面覆蓋城市和鄉村,80%以上的行政村實現光纖到村。充分依託現有網絡資源,推動政務雲集約化建設,為網上政務服務提供支撐和保障。

(五)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按照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要求,加強各級政府網站信息安全建設,健全“互聯網+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明確政務服務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責任,開展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等級測評等工作,建立各方協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範、監測、通報、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提高各平臺、各系統的安全防護能力,查補安全漏洞,做好容災備份。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的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

五、加強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對建設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狠抓落實,並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具體分管,協調督促,常抓不懈。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國務院各部門辦公廳(室)要牽頭負責統籌推進、監督協調本地區本部門“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職責,建立政務服務部門、信息化部門和有關業務單位分工明確、協調有力的工作機制。國務院辦公廳要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的督促指導,開展督查評估,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考核監督。建立“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績效考核制度,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加大考核權重,列入重點督查事項,定期通報並公開工作進展和成效。發揮媒體監督、專家評議、第三方評估等作用,暢通群眾投訴舉報渠道,通過模擬辦事、隨機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務情況,匯聚眾智改進服務。在政府門戶網站設立曝光糾錯欄目,公開群眾反映的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反饋處理結果。完善正向激勵機制,對綜合評價高、實際效果好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建立健全問責機制,對工作開展不力的予以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依法依規進行問責。

(三)加大培訓推廣力度。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納入幹部教育培訓體系,定期組織開展培訓。把面向公眾辦事服務作為公職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服務意識、業務能力和辦事效率。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建設一支既具備互聯網思維與技能又精通政務服務的專業化隊伍。積極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建立交流平臺,加強業務研討,分享經驗做法,共同提高政務服務水平。做好宣傳推廣和引導,方便更多群眾通過網絡獲取政務服務,提高“互聯網+政務服務”的社會認知度和群眾認同感。

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抓緊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和進度安排,加強銜接配合,加大財政支持,認真抓好落實。工作方案報國務院辦公廳備案。

                             國務院

                           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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