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領導幹部擅自修改發展規劃將被依法處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12-12 16:12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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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社昆明12月12日電(記者浦超)今後,雲南對“換一任領導就換一套發展思路”少數領導幹部擅自隨意修改發展規劃,隨意修編規劃等行為將會依法進行處理。

    記者12日從《雲南省發展規劃條例》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該條例由雲南省人大常務委員會于2013年7月24日審議通過,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發展規劃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一定時期、範圍內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空間秩序的戰略謀劃與總體部署,包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主體功能區規劃、區域發展規劃和專項發展規劃,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

    雲南省發改委副主任海文達在會上説,長期以來,各地的發展規劃一直處於無法可依的狀況,編制和實施過程中問題也越來越多,有的規劃內容經不起推敲、目標脫離實際,有的規劃內容抽象、難以實施;在實際工作中,普遍存在規劃實施、評估和監督薄弱的問題,由於主政一方官員調動情況經常發生並且不可預測,以及不同官員的發展理念、發展思路存在諸多差異,個別地方甚至存在著“換一任領導就換一套思路”,少數領導幹部隨意修改發展規劃,隨意提高容積率,隨意修編規劃,發展規劃缺乏應有的嚴肅性。

    《條例》規定:應當制訂發展規劃而未制訂,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制訂發展規劃,以及擅自修改發展規劃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並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拒不執行發展規劃或者違反發展規劃強制性規定的,由發展規劃批准機關責令改正,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國家工作人員在制定、實施發展規劃及其有關管理活動中,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編輯: 郭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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