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4日,國防科工局下發《關於2014年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做好2014年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延續有關工作做出部署。
關於2014年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局綜管〔20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各軍工集團公司:
2014年將有部分單位持有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根據《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取得許可的單位應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申請辦理許可延續。為保證延續受理審查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許可延續申請的填報和時限要求
申請單位應按照《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根據國家核定的軍品科研方向、生産綱領和實際具備的能力,對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專業(産品)目錄》(2005年版)(可就近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或所屬集團公司查閱),認真填寫《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證延續申請書》(申請書格式文本可從國防科工局網站下載)。其中,申請第一類許可,或者同時申請第一類、第二類許可的向國防科工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一式3份(含電子版光盤);僅申請延續第二類許可的,向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材料一式3份(含電子版光盤)。上述情況均須將申請材料同時報送總裝備部綜合計劃部1份(含電子版光盤)。
符合書面審查條件的單位,應當按《國防科工局關於在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延續審查中試行書面審查方式的通知》(科工管〔2012〕1833號)附件1格式(可從國防科工局網站下載)填寫《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延續申請書面審查確認單》(一式兩份),並經軍事代表機構出具評價意見蓋章後按該通知的規定報送有關管理部門。
許可延續申請應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提交,具備條件的單位應儘早報送許可延續申請材料,以便統籌安排審查工作。
二、許可延續審查方式
根據《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保證許可延續審查的客觀、公正,許可延續審查將一般以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許可評定標準和評分指南》進行評定評分;對符合書面審查條件的單位採取書面審查方式進行審查。
三、工作要求
許可延續審查是對申請單位綜合管理水平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能力的全面檢查,請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防科技工業管理部門和各有關軍工集團公司及時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或本集團公司所屬的各有關單位。同時加強對各申請單位的指導,及時提供政策諮詢服務,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按照《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做好許可延續申請材料的填報工作,並對照檢查內容和評定標準開展自查,找準問題,及時整改,在質量管理、保密管理、科研生産管理、安全生産管理等方面達到規定要求,積極做好審查前的準備工作。
國防科工局綜合司
2014年1月14日
中國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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