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4-02-07 18:30 來源: 國務院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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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聽取關於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彙報
決定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於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彙報,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會議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人民,各項工作和決策必須體現人民意志。國務院各部門辦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相關建議、提案,是接受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監督、全國政協民主監督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2013年,由國務院部門牽頭辦理的建議、提案分別為6672件和5065件,佔建議、提案總數的88.1%和91.96%。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各部門認真負責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截至去年底,所有承辦的建議和提案均已依法按時答覆,涉及的問題大多得到解決。通過辦理建議和提案,推動一批政策措施相繼出臺,發展改革中一些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力度加大,促進了政府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密切了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絡。但也存在其中一些答覆的針對性不強、合理化建議轉化為政策措施不夠、部門間溝通協調還需加強等問題。

    會議強調,今年兩會在即,各部門負責人屆時要到會認真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建議。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和法治理念,進一步做好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把受領、辦理建議和提案作為接受人民監督、回應人民呼聲的重要渠道,完善辦理工作制度,深入調研,明確按時辦復、與代表委員直接溝通等“硬要求”,提高辦理工作效率和質量。要建立和完善臺賬制度,將建議和提案辦理納入國務院及各部門年度督查工作計劃,採取抽查、重點督辦等形式,督促檢查落實,探索逐步向社會公開辦理結果,讓辦理工作成為政府轉作風、辦實事、解難題的過程,使政府更好服務人民群眾。

    會議指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使全體人民公平地享有基本養老保障,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和推進“新四化”建設的需要,這既有利於促進人口縱向流動、增強社會安全感,也有利於使群眾對民生改善有穩定的預期,對於拉動消費、鼓勵創新創業,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並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併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基金籌集採取個人繳、集體助、政府補的方式,中央財政按基礎養老金標準,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鼓勵公益慈善等社會組織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會議要求,要整合資源,推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財政投入。大力推行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改進管理服務,做到方便利民。要嚴格基金監管,嚴肅查處虛報冒領、擠佔挪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制度的保障作用,讓億萬老年人心中有底、基本生活無憂。

    地方兩會代表委員為破解養老難題建言獻策

    降低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産業“門檻”、建立“十分鐘養老服務圈”、將單位閒置療養院改為養老院……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加速到來,養老成為當下社會熱點問題。正在召開的地方“兩會”上,各地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改善居民養老,代表委員也紛紛為破解養老難題建言獻策。

    當前,著力解決居民養老問題已成為各地政府的共識。詳細內容>>>>

    兩部門下發通知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

    為了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近日,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出通知,在全國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進一步優化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完善體制機制,創新發展模式,拓寬民間資本參與渠道。

    通知要求,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要堅持深化改革、地方為主、突出重點、統籌規劃原則,著力解決養老服務市場體系不完善、社會力量參與不足和市場監管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破除阻礙養老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約束和政策障礙,使市場在養老服務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詳細內容>>>>

責任編輯: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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