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積極探索質檢改革路的關鍵一年。質檢總局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全國質檢工作會議和中國質量(北京)大會精神,堅持抓質量、保安全、促發展、強質檢工作方針,按照“堅持群眾路線,建設人民質檢”的要求,把公開透明作為質檢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目標,加大質檢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強化制度機制建設,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進一步提高了質檢系統公信力,更好發揮了政府信息公開對建設法治質檢、科技質檢、和諧質檢的促進作用。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現將質檢總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主要工作公開如下: 一、加大主動公開力度 (一)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要求,印發《2014年全國質檢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公開要點”),明確新獲取和製作的政府信息,凡屬於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都要依法、全面、準確、及時地做好公開工作。截至目前,質檢總局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信息目錄已達744項,共對外發佈各類政務信息34461條,點擊數106477.2萬次,瀏覽量24794.8萬次。其中,通過“信息公開”欄目共發佈質檢政府信息7974條。 (二)主動公開公共監管信息。 一是主動公開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信息。截至目前,共發佈《質檢總局關於2014年餐具洗滌劑等3種食品相關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和《質檢總局關於2014年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和食品用紙包裝容器工具産品質量全國聯動抽查情況的通報》等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信息88條、産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範175條、地方監督抽查新聞127條,增進了公眾對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風險監控、電子商務産品質量監管和監督抽查等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充分保障了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是主動公開産品召回管理信息。通過質檢總局門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大眾發佈召回信息,避免消費者人身財産安全受到損害。截止11月30日,共發佈缺陷産品召回信息140條,並告知消費者合法合理維權途徑;共實施缺陷汽車産品召回159次,召回缺陷汽車410.67萬輛;共實施兒童玩具召回37次,其中質檢總局責令召回8次,企業主動召回29次,涉及2.62萬件産品;共實施家用電器等消費品召回6次,涉及171.4萬件産品。 三是主動公開進出境食品相關信息。截至目前,共公佈獲得肉類産品準入的22個國家共500余家境外生産企業名單,公佈獲乳品準入的34個國家名單,獲得註冊的1808家乳品生産企業名單;公佈備案嬰幼兒乳粉進口商198個,産品品牌234個;公佈恢復燕窩輸華貿易2個國家,共計11家境外生産企業名單;公佈71個國家(地區)11700余家境外水産品生産企業在華註冊名單;更新78個國家(地區)各類進口食品境外企業註冊名單108批次,變更企業註冊信息4690家(次);公佈進口食品境外進口商或代理商備案信息76459條,進口食品境內收貨人備案信息20615條;公佈備案供港蔬菜基地459個,供港澳蔬菜基地249個,輸日生薑基地236個,全國出口水産品備案養殖場(基地)共1512家,出口肉類、蛋禽、蜂産品備案養殖及加工企業名單4406家;公佈進出境食品及化粧品風險預警信息3504條;公佈國內動物及産品企業名單21條1600家企業,國外動物及産品企業名單17條378家企業,國內植物及産品企業名單7條1529家企業,國外植物及産品企業名單51條3674家企業,國外飼料及添加劑企業名單13條679家企業。 (三)加強信息解讀工作。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加強了信息解讀工作。如在公開《質檢總局關於加強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質檢總局關於加強産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和《電子商務産品質量提升行動工作方案》的同時,對有關內容進行了深入解讀,製作並公佈消費常識等解讀材料,增進公眾對監督抽查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又如,在新速騰汽車後軸縱臂斷裂召回事件中,組織逐一核實了3000余位車主投訴、赴11個城市勘查了現場、對56個斷裂案例進行了工程分析,並及時向社會公佈企業召回、缺陷調查等工作進展。 二、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圍繞國務院和質檢總局關於簡政放權的決策部署,及時公開了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按照國務院審改辦的要求,質檢總局已于2014年2月17日將現有保留的《質檢總局行政審批事項公開目錄》向社會公示,並公佈了專門的電子郵箱收集社會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二)公開行政審批流程。按照“八公開”要求,對行政許可事項的項目名稱、設立依據、申請條件、審批機關、審批程序、審批期限、收費標準和審批結果進行梳理,並將更新後的各類審批事項的辦理流程,包括辦理主體、依據、條件、程序、數量、時限及需提供的材料等有關內容在質檢總局門戶網站“在線服務”欄目中主動公開。此外,還發佈了助力車等25個産品生産許可證實施細則修訂單,及時向社會公佈了生産許可證準入條件。 (三)公開行政審批結果。截至目前,共公佈2014年獲得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企業信息6788條,2014年登出企業信息1845條;公佈43家生産許可證發證檢驗機構名單,1433名生産許可證實地核查人員資質信息;公佈核準和登出資格的設備監理單位名單等行政審批結果信息。 三、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 (一)加大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以下簡稱“雙打”)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推動全國各地質檢兩局通過網絡、報刊等方式公開行政處罰案件信息,截至目前,各地質檢兩局共開通案件信息公開網址1276個,其中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257個,質量技術監督系統1019個;向社會公開“雙打”行政處罰案件4995件,其中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公開595件,質監部門公開4400件;質檢總局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等渠道共向社會發佈執法打假典型案例39起,均産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二)建立健全“雙打”案件信息公開的管理、考核等制度,加強監督檢查。按照全國“雙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要求,印發《質檢總局關於貫徹<關於依法公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産權行政處罰案件信息的意見(試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進質檢系統執法打假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對不履行信息公開義務、不及時公開或更新信息內容、違規收取費用等行為,堅決糾正並嚴肅問責,讓執法行為受到社會監督。 四、推進財政資金和收費採購信息公開 (一)做好預決算、“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已于2014年4月18日,按照財政部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在質檢總局門戶網站公開了質檢總局2014年部門預算相關數據;于2014年7月18日,公開了質檢總局2013年部門決算和“三公”經費有關情況。 (二)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政府採購信息公開是政府採購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和主要表現形式,質檢總局認真做好政府採購信息公開工作,讓社會大眾方便獲取信息:截至目前,在質檢總局門戶網站及時發佈政府採購法規11條、招標信息63條、中標結果公告67條、協議供貨網上交易信息1條。 (三)做好收費政策信息公開。根據《公開要點》的要求,為落實“公開質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接受公眾監督”的要求,質檢總局分別於2014年4月、8月、11月對收費管理專欄進行了更新維護,在網站專門開設《收費目錄清單》板塊,發佈《國家批准的質檢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項目目錄清單》、《規範管理與監督檢查目錄清單》、《質檢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依據文件目錄清單》和《中央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及依據文件目錄清單》等,在為企業提供收費依據查看的基礎上,將各項涉企收費管理要求也一同進行宣傳,接受公眾監督使收費工作更加有序、透明。 五、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在依辦理申請公開工作時,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不斷優化受理、審查、處理、答覆以及保存備查等各個環節的流程,依法依規滿足人民群眾的特殊信息需求。通過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對於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覆申請人的同時,及時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對涉及多個部門的申請事項,加強會商協調,依法依規妥善辦理。截至目前,質檢總局通過門戶網站、信函等形式共接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882件,編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事項辦理動態週報表》44期,發出《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催辦單》134次。882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中,8件為申請人主動撤銷申請,867件已按規定答覆或告知申請人,其他7件均為正在按規定辦理。 截至目前,質檢總局收到的以質檢總局為被申請人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申請共31件。其中,已經審結28件,復議結果均為維持。質檢總局發生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答覆行為的行政應訴案件5件,其中,一審案件1件,二審案件4件,均無敗訴。 六、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建設 (一)不斷優化培訓與交流機制。通過開展調研和專題培訓,加強質檢系統信息公開指導和培訓力度。通過建立質檢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微信群、飛信群等工作交流平臺,促進全國質檢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不斷加強門戶網站建設和管理。修訂了《質檢總局政府網站管理辦法》,加強網站管理,不斷優化網站功能,通過完善“在線服務”“在線訪談”“公眾留言”等功能,增加公眾和企業獲取信息的便捷性。 質檢工作關係民生,信息公開工作任重道遠。我們將嚴格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不斷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努力為群眾提供便捷有效的信息服務。歡迎社會各界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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