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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曉青等委員建議:儘快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04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顧瑞珍、董峻)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越來越關注自己生存的環境。在此間舉行的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上,如何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成為委員們關注的熱門話題。

  東江源區包括江西省的尋烏、安遠、定南三縣,流經廣東省的河源、惠州、東莞三市匯入珠江。作為深圳、廣州等地的重要飲用水源,東江水質水量與珠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然而長期以來,東江上下游之間,特別是江西源區與廣東境內沿線地區之間在東江水源保護問題上存在利益衝突,水源保護和經濟發展的現實矛盾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下游是發達地區,上遊是欠發達地區。上遊要建設良好的生態環境,一定程度上將犧牲發展機會,或提高發展成本。而下游受益地區的經濟發展並未充分考慮到上遊為生態環保所承擔的成本,這是造成環境無價、資源低價和産品高價不合理局面的經濟原因。”全國政協常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主任陳邦柱在考察後對此深有感觸。

  如何協調上下游地區利益關係,解決跨行政區環境問題?陳邦柱認為,目前國家層面的生態補償主要是針對西部生態環境脆弱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地區,但還存在投融資渠道單一、補償方式簡單、補償責任有爭議、實施主體條塊分割等問題。

  據了解,福建泉州市已經出臺規定,明確下游受益政府按用水量比例分攤籌集補償專項資金,用於上遊地區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長江、嘉陵江等江河的污染治理工作去年起開始試行生態補償機制,由上遊污染企業給下游受害市民經濟補償。“這些情況反映了政府和群眾生態環境意識的提高,同時也説明我國生態補償機制還處於探索階段,需要進一步完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説。

  吳曉青等委員建議:國家應儘快制定關於建立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性原則和政策,開展對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國家立法問題的研究。充分發揮市場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明確各利益主體的關係,在源區為下游提供保質保量用水的前提下,由下游受益地區通過資金、實物、技術、項目開發等各種渠道和方式對源區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額外投入和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的損失進行補償。確立補償標準方面,可以充分依據供水的質量和數量,發揮水價的調節杠桿作用。開展技術和發展援助,選擇下游發達地區與源區結“對子”,進行礦産資源開發技術研發、環境友好型和勞動密集型産業轉移和項目合作建設、勞動力培訓和轉移等多方面的合作。(完)

中國政府網2006年“兩會”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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