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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公佈半月改革動態(07年7月16-31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6日   來源:發展改革委網站

半月改革動態(2007年7月16—31日)

    一、總體改革部署

    中共中央政治局要求“堅持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用改革的辦法推進深層次矛盾的解決”。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6日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和經濟工作。會議認為,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形勢總體是好的。農業生産穩定發展,結構調整出現積極變化,經濟效益繼續提高,節能減排積極推進,對外貿易平穩增長,改革邁出新步伐,人民生活不斷改善。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都取得新的成績。會議強調,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中央確定的方針政策,穩定、完善和落實宏觀調控政策,財政政策要加大對結構調整支持力度,貨幣政策要穩中適度從緊,著力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著力加快社會發展和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會議提出,要堅持把遏制經濟增長由偏快轉為過熱作為當前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著力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産能過剩行業盲目擴張,努力緩解投資增長過快、信貸投放過多、外貿順差過大的矛盾,控制價格總水平過快上漲,把發展的積極性、充裕的資金、寶貴的資源更多引導到加強經濟社會薄弱環節上來;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鞏固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加快建立健全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堅持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結構和轉變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依靠優化結構、科技進步、加強管理、完善機制、強化法制和全民參與,力爭節能減排取得更加明顯的成效;堅持以人為本,抓住經濟平穩增長和財政收入大幅增加的有利時機,中央和地方都要加大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關係經濟長遠發展的投入,讓經濟發展成果更多體現到改善民生上;堅持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用改革的辦法推進深層次矛盾的解決。要加快發展科技、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

    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

    四戶中央企業聯合重組。近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中旅集團公司併入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中國紡織工業設計院併入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成為其全資子企業。至此,國務院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由其成立初的196戶調整為155戶。

    《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為貫徹《國務院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新,財政部、科技部制定並於近日發佈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其支持對象為從事創業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具有投資功能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引導基金採用4種不同方式支持創業投資:一種是階段參股,即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並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在一定期限內退出。這一方式主要支持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以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二是跟進投資。即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這種方式主要支持已經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以降低其投資風險。三是風險補助。即對已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四是投資保障。即創業投資機構挑選出有潛在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此時由引導基金對這些企業先期予以資助,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提供無償的創業輔導;輔導結束後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這種方式主要解決創業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於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辦法》發佈的同時,首個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式啟動。2007年,中央財政將安排1億元資金,專項用於引導基金。

    三、金融體制改革

    《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公佈。近日,保監會會同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制定的《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佈實施。《辦法》允許保險機構運用自有外匯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辦法》明確允許保險機構運用不超過上年末總資産15%的資金投資境外,並將境外投資範圍從固定收益類拓寬到股票、股權等權益類産品,支持保險機構自主配置、提高收益,抵禦人民幣升值風險。《辦法》有利於緩解人民幣升值壓力,支持國家宏觀調控,有利於保險機構改善資産配置,分散風險,增加收益,提高競爭力。其正式出臺標誌著保險資産管理步入新的發展階段。

    九項銀行業監管規章出臺。銀監會近日發佈9項新的銀行業監管規章。九項規章中,《個人定期存單質押貸款辦法》、《單位定期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商業銀行信息披露辦法》係銀監會首次頒布。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金融許可證管理辦法》、《金融機構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均為修訂版。其中,《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政策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也不能低於8%”。《金融機構衍生産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金融機構在進行衍生産品交易時,在因市場變化或決策失誤出現賬面浮虧時,要嚴格執行止損制度” 。

    四、社會保障體制改革

    國務院部署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近日發佈,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意見》要求,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範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意見》要求,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準,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準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另據7月23日至24日召開的全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工作會議,國務院確定79個城市在2007年首批開展此項改革試點,並要求在9月底前出臺實施方案並正式啟動。

    五、綜合配套改革試點(試驗)

    北方十二省(區、市)建立大通關協作機制,建設內陸無水港。天津、北京、河北、山西、河南、陜西、新疆、寧夏、甘肅、四川、青海、內蒙古等12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負責人,7月19日在天津濱海新區簽署《北方地區大通關建設協作備忘錄》和《建設內陸無水港合作意向書》,建立北方地區大通關建設協作機制,用3至5年時間,在北方地區各物流中心城市和過境運輸邊境口岸建設內陸無水港。建立北方地區大通關協作機制和建設內陸無水港是天津濱海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的重要改革內容之一。“北方地區大通關協作機制”是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在北方地區全面實施海關“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依託內陸無水港,對內陸地區進出口貨物實行無水港申報、放行。同時實行進出口檢驗檢疫直通放行制度和海事監管危險品集裝箱貨物“異地裝箱、電子申報”制度,先行先試跨關區、跨檢區口岸直通。實現進出口企業本地註冊備案,全區域適用通關。“內陸無水港”是建在內陸地區,依託信息技術和多式聯運支持,具有口岸監管、港口服務功能的現代物流通道和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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