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11日電 《建議》提出,要統籌做好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改善人居環境,保護地方特色,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這是針對目前城鎮化加快進程中城市管理水平相對滯後的問題提出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統籌做好區域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加強規劃對城鎮化過程的引導。
目前三個規劃之間內容分工模糊、互不銜接的狀況,不適應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需要。要改革規劃體制,明晰各類規劃的功能定位,規範規劃編製程序;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空間指導和約束功能,加強區域規劃,做深做細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形成各類規劃定位清晰、功能互補的統一的規劃體制。
第二,保護地方特色,將舊城改造、新城建設與文物古跡保護結合起來。城市的歷史人文景觀顯示了豐富多彩的歷史文化積澱,體現了美好的景觀環境和旅遊價值,對於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強化城市特性,增強城市對居民、遊客和投資者的吸引力,發揮著重要作用。今後城鎮化的管理中,要進一步加強保護當地特色,協調處理好舊城保護與城市化、現代化的關係,使城市現代化與尊重傳統文化和諧共存,各得其所,體現文化的延續及現代化對傳統的繼承和包容。
第三,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為吸納農村人口提供基礎。根據城市的功能定位和規模,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社會服務及居住功能,重點解決好供水、交通和能源保障等與群眾利益關係密切的問題。
第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改善人居環境。要加大政府投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吸引多元投資主體參與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提高城市教育、文化、醫療、體育等公共服務水平。圍繞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加強城市污染綜合治理,提高城市的生態環境質量。積極開展面向遷入人口的各類服務,規劃和建設相應的住房、教育、醫療、交通、上下水、供電、垃圾處理及採暖設施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