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問:你在哪些方面最需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同的人肯定會給出不同的答案。
有些人可能會把手機亂收費卻被拒絕打出收費清單等“霸王條款”視為自己的維權重點,因為他們交了錢,卻又不知為何而交,頗有一種被愚弄之感;有些人會把確保食品、藥品的安全使用作為自己最大的願望,因為生活中那些糧食、蔬菜中的農藥殘留、食品、藥品中的摻雜使假,著實讓人心有餘悸;而對於孩子的家長來説,改變教育亂收費的現狀,則是他們最大的維權願望,他們説,被學校亂收錢,還不敢張揚,相當窩囊。
光陰荏苒,在中國維護消費者權益運動走過22個春秋之後,一年一度的消費者權益日再一次到來。儘管和往日相比,如今百姓的維權意識有了很大提高,政府部門、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態度也已經由“站腳助威”轉變為積極參與,更多的人已開始把消費者維權作為全社會的共同事業。但隨著人們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消費數額的不斷增大,廣大消費者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也遇到了許多前所未有的新問題:這一點從消費者剛剛評出的“十大霸王條款”便可見一斑。從某種意義上説“霸王條款”已經成為消費者維權時的最大障礙,那些不合理的“行規”已經變成了制約消費者維權的絆腳石,甚至成為維權的難點及死角。
綜合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2005年申訴、投訴分析情況後不難看出,今年的消費者投訴呈現出一些規律性的特點:如一般産品、單一性服務投訴少了;涉及高價值(商品房、汽車及其服務)、高科技(電腦、手機、電信服務)等的産品和服務投訴事件多了;而且因其事件一般牽涉面大,大有從個體向群體性事件發展的趨勢。
但應該指出的是,儘管中消協已連續四年對“霸王條款”發起攻擊,儘管消費者對“霸王條款”深惡痛絕,但制定“霸王條款”的行業、企業卻對修改條款並不積極。有關人士認為,至今被公開批評的“霸王條款”中已修改的只佔少數,大多數企業對“霸王條款”之事並未作出積極回應,同時也沒有收到來自包括政府部門在內的任何壓力。究其原因,是缺乏專門的全國性法律法規來約束“霸王條款”的制定。
叫了多年的舉證難問題,依然是消費者維權時面臨的難題。消費者剛剛購買的汽車,還沒開到家就出現了質量問題,可生産廠家就是不承認是質量問題;新買的手機還沒用過一個月,就出現黑屏、不正常關機的現象,找到運營商,讓你去檢測。可對消費者來説,檢測一次意味著幾千元的費用,外加搭上數不清的時間,最終不得不放棄維權。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頑疾?答案仍然只有一個:滯後的法律法規及法律間的互相“打架”,使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願望最終成為一種奢望。現在,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散見於各行業部門的100多種相關法律中,卻沒有一部統一的專門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權威大法。為此,儘快制定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專門的法律法規,是消費者維權的當務之急。(李秀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