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土地執法中出現了一些值得關注的新問題、新苗頭。近日,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張新寶。
談及當前土地執法形勢,張新寶顯得有些激動。“現在,土地違法反彈現象比較嚴重,執法形勢仍很嚴峻!”
違法用地面廣量大,而且出現“梯度西進”的態勢
記者:對當前的土地執法形勢,應如何評價?歷經兩年多的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土地違法是否真正得到遏制?
張新寶:經過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尤其是下發了《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土地市場秩序有所好轉,各地政府依法行政意識有所提高。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地位也有了提高,最形象的説法是從“三不”到“三會”,即從“不認你這個部門、不理你這個部門、不怕你這個部門”到“會主動認認你這個門,會主動要求上門説説情況,會請求你手下留情”。
但對當前的土地執法形勢,不能樂觀。從部執法監察局掌握的情況看,目前土地違法有“梯度西進”的態勢,過去大量在東部發生、被證明並不成功的東西,比如“零地價”招商、把土地開發一級市場交給開發商等,都作為“經驗”引到了中部地區,而且“來勢洶洶”、“來者不善”。總的看,現在東部的違法用地問題相對少一些,大量違法用地問題集中在中西部地區,中西部一些經濟起步較快的大省問題都不少。
另一個態勢是面廣量大。我們利用衛星遙感監測檢查發現,前幾年違法用地平均佔新增建設用地總宗數的34%,有的地方高達80%。一些地方的公路建設用地從來都是未批先用。我們對其中一個地方已撤銷的部分開發區進行調查,發現有將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體土地,連農用地轉用手續都沒有辦。
土地違法的新動向:“以租代徵”愈演愈烈,搞假招拍挂、
假投資,違規設開發區和建高爾夫球場、高檔別墅等
記者:當前土地違法有哪些表現形式?
張新寶:準確點兒説,是“新動向,老手法”。從部執法監察局掌握的案例看,近期土地違法較集中地表現為以下幾種慣用手法:一種是“以租代徵”,規避農用地轉用審批和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的繳納。這一現象有愈演愈烈之勢,已不是點上而是面上的普遍問題。
另一種違法手段是搞假招拍挂、假投資。在掛牌出讓中按照事先指定的開發商,“量身定做”競爭條件,取代公開、平等競爭,有的企業以投資入股名義先控股,規避增值稅、契稅,再轉手倒賣,不真正搞開發,專事從中漁利。這也是今年國土資源部治理商業賄賂的一個重要方面。
此外,違規設開發區(一些地方叫“造城招商”)和建別墅、高爾夫球場等在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中查處的違法現象出現反彈,成為目前土地違法的“重災區”。從調查情況看,有些地方在治理整頓中弄虛作假的現象比較嚴重。一些地方為了躲過風口浪尖,玩數字遊戲,搞假摘牌、假撤並。治理整頓的風頭過去,就蠢蠢欲動、故伎重演。一些地方治理整頓中名義上已摘牌的園區如今仍然在建,甚至還在擴區。
另外,在政府主導下,各地打政策擦邊球,違規建高爾夫球場、高檔別墅的現象比較普遍。一般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採用拆分手段,化整為零批地。有的省份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的審批權下放給地市,調整基本農田成了一件十分隨意的事情,佔用基本農田必須報國務院審批成了一句空話。
地方政府主導是土地違法現象的共性,
問題出在政府的用地衝動上,根子還是發展觀不端正
記者:在以空前的力度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並出臺了國務院《決定》之後,一些地方土地違法仍然“故伎重演”、有禁不止。您認為根源在哪?
張新寶:政府主導是這些土地違法現象的共性。土地違法屢禁不止,根源還是在於地方政府的用地衝動。現在普遍的用地模式仍延續過去那種“需求衝動”主導下的被動供地方式,仍然是“土地圍繞項目轉”。尤其是書記、市長通過各種途徑招商引資引進來的項目,你就得千方百計儘快供地。以土地供應引導、制約需求,以土地供應數量和結構調整、引導固定資産投資規模和方向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
土地市場治理整頓雖然把住了非法批地的閘門,但沒能把住非法用地的閘門。目前看來,地方政府公開、直接違法的情況已不多見,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縣政府為招商引資、出政績,背後支持、默許土地違法的現象大量存在。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處在十分被動、尷尬的位置上,迎合當地政府及領導的現象比較普遍。據對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部分城市衛片執法檢查情況統計,違法用地平均佔新增建設用地宗地、面積的比例分別為61%和50%。大量違法現象的存在,執法工作依然面臨著法不責眾的局面。
從根本上説,還是科學發展觀的問題。進一步分析,是現行幹部考核制度和財稅體制制約了領導幹部科學發展觀的確立。“要想往上走,還得搞項目”,“要增加稅收,只能多上項目”,這都是地方政府領導的心裏話。所以,我認為,目前的幹部考核制度和財稅體制如不進一步深化改革,科學發展觀就難以確立。科學發展觀確立不了,地方政府發展經濟的熱情與保護資源的矛盾、與嚴格執法的矛盾、與切實保護群眾利益的矛盾等,就難以化解。
敢於碰硬,你敢違法,我就敢曝你的光,停批你的地
記者:究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看來,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得拿出點行動給世人一個證明了。
張新寶:我們最關鍵的行動就是要抓典型案例。作為執法部門,我們手裏真正的武器是法律,違法者最怕的也是我們真正執法。有人説,國土資源部門應發揚“連作”的精神,敢於碰硬,你敢違法,我就敢曝你的光,停批你的地。這話説得有道理。事實上,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誰也不得罪了。
應該説,執法難固然有很多客觀原因,但主觀上的畏難情緒也是一個重要方面。今後我們首先要對自身提出嚴格的要求,嚴格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件查處工作的警示作用。要加大直接辦案的力度,將查處重點案件作為進一步強化執法監察工作的突破口。在直接辦案的同時,要考慮採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佈的辦法,“緊急叫停”違法用地項目,直接組織或責令地方查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對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要按照有關規定,堅決責令限期整改。必要時,要堅決暫停這些地區的用地報批,直至整改到位。
與此同時,我們要堅持不懈地探索遏制土地違法的長效機制。我認為,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確立的“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發展目標,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重心從維護行政審批轉變到維護國土資源規劃、計劃的實施上來,把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推進經濟結構調整作為衡量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核心指標。這為我們轉變觀念、改革現行的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和方式,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在這方面,我們要積極開拓思路,力求改革突破。我認為,嚴格管理不能簡單地等同於嚴格審批,應把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心,從維護行政審批轉變到維護國土資源規劃、計劃的實施上來。我們可以嘗試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推進建設用地指標分配改革,探索公開透明、科學合理、符合市場規律、適應實際需要的用地指標分配辦法。(記者 張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