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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局負責人就實施《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5日   來源:糧食局網站

    2006年5月26日,是《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二週年紀念日。兩年來,各地各部門貫徹實施《條例》情況如何?《條例》的貫徹實施發揮了哪些重要作用?下一步如何繼續深入貫徹實施?記者就這些問題採訪了國家糧食局負責人。

    記者:糧食部門在貫徹實施《條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負責人:《條例》是在我國全面實現糧食購銷市場化的背景下出出臺的,是糧食流通領域的一項基本行政法規,使糧食流通納入了法治化的軌道,對於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保護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進依法管糧,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兩年來,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實施《條例》,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流通管理的各項措施,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以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為出發點,以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為落腳點,按照《條例》賦予的職責切實做好糧食的宏觀調控、行政管理和行業指導,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取得了明顯成效。糧食部門在貫徹落實《條例》方面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視,把貫徹落實《條例》作為糧食部門的一項重要的工作。《條例》頒布伊始,國家糧食局就制定下發了貫徹實施的意見,要求各級糧食部門以貫徹落實《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推動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轉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切實依法行政、依法管糧。這兩年來,各級糧食部門在安排部署工作時,都強調要抓好《條例》的貫徹落實,並提出了明確具體的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

    二、大力學習宣傳《條例》,營造依法管糧的社會氛圍。主要抓以下幾個環節:第一,抓好糧食部門幹部職工對《條例》的學習和培訓,增強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重點培訓糧食行政執法人員,2005年全國培訓糧食行政執法人員12000人次。第二,採取多種方式向全社會宣傳《條例》。把宣傳《條例》作為糧食部門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通過向社會發放《條例》宣傳冊和舉辦專題講座、報告會、座談會、新聞發佈會和大型諮詢活動等形式,向群眾普及《條例》知識。在2005年《條例》頒布實施一週年之際,國家糧食局組織印製並組織各地張貼了主題為“依法管糧、放心消費”的宣傳畫;與國務院法制辦、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舉辦了“國糧杯”《條例》知識電視大獎賽。在今年《條例》頒布實施二週年之際,國家糧食局印製了以“保護糧農利益、保障糧食安全”為主題的宣傳畫,各地糧食部門正在組織開展相關的宣傳活動。第三,在宣傳中突出重點,講求實效。比如,今年以來,糧食部門加大向農民宣傳《條例》中關於規範糧食收購活動的規定,提高他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一些地方以糧食經營者為宣傳重點對象,提高了他們依法經營的意識,推動了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三、制定《條例》配套辦法,增強《條例》可操作性。國家糧食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圍繞《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制定下發了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糧食監督檢查、糧食質量監管、糧食統計、糧食應急預案等一系列辦法和制度,各地結合實際制定了相關配套規定。山東、河北等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頒布實施了貫徹《條例》的實施辦法。這些配套辦法和制度,細化了《條例》有關規定,有力推動了《條例》的貫徹落實。

    四、抓好《條例》各項規定的落實,依法加強糧食流通的監管。《條例》對糧食流通各個環節的管理和糧食宏觀調控、監督檢查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內容很豐富。糧食部門按照《條例》的規定和要求,結合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流通工作的實際需要,重點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建立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開展糧食收購資格審核。這是規範糧食收購市場秩序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各級糧食部門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程序,認真開展糧食收購資格的審核工作。據初步統計,目前多種所有制糧食市場經營主體超過10萬個,初步形成了市場主體多元化的格局。二是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切實保護糧農利益。對短缺的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産區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是《條例》的一項重要規定。2004年以來,糧食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這項規定,和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公佈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糧食品種和價格水平,制定並印發執行預案,認真抓好預案落實工作,為糧食穩定增産、種糧農民持續增收起到重要作用。三是加強糧食宏觀調控,保持糧食供求平衡和市場價格的穩定。根據《條例》有關要求,糧食部門切實抓好糧食購銷工作,發揮國有糧食企業在糧食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加強糧食産銷銜接,發揮糧食儲備的調節和糧食進出口對市場的調劑作用。建立糧食應急機制,制定頒布了《全國糧食應急預案》,使糧食宏觀調控機制進一步完善,保障了糧食供應,穩定了糧食市場和價格。四是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維護正常糧食流通秩序。按照《條例》的有關要求,啟動了糧食行政執法、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糧食行政復議等新工作。各地積極爭取建立健全糧食行政執法機構,目前全國已有23個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設立或明確了監督檢查工作機構,初步建立了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機制,並積極開展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督檢查。2005年國家糧食局對全國國有糧食企業庫存情況進行了兩次抽查,並直接調查涉糧案件19起,委託地方糧食部門調查72起,對10038個非國有糧食企業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了抽查。各地糧食部門也加大了監督糧食市場的力度,查處了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有效地維護了糧食流通秩序。

    根據《條例》的規定,發展改革、工商行政管理、産品質量監督、衛生、價格等各有關部門也積極推動《條例》的貫徹落實,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特別是加強對糧食銷售、加工等環節的監管,對於穩定糧食市場價格,保證糧食質量和衛生安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因此,《條例》得到較好貫徹落實,是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

    記者:《條例》的貫徹實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負責人:實踐證明,《條例》的頒佈施行,對於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維護糧食市場秩序、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鞏固了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成果,推動了新的糧食流通體制的建立。近幾年來,我國糧食流通體制發生了深刻變革。從2001年率先放開主銷區糧食收購市場,到2004年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新的糧食流通體制初步確立。《條例》及時頒布,與糧改方案配套實施,保證了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能夠取得明顯成效,與《條例》的頒布實施是分不開的。

    二是保護了糧食生産者的積極性,促進了糧食穩定增産和農民持續增收。一方面,通過落實《條例》規定的鼓勵多種所有制市場主體從事糧食收購等經營活動,搞活糧食流通,另一方面,通過落實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做好糧食購銷工作,促進了糧食的順暢流通和價格穩定,較好地發揮了糧食流通對生産的引導作用。

    三是維護了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保護了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糧食市場放開以後,糧食經營的主體多元化,糧食市場波動可能加大,在糧食供過於求時,往往出現糧食收購企業競相壓價、少收或不收糧食的問題,損害農民利益,在糧食供求緊張時,容易出現各類企業到農村搶購糧食、囤積居奇、哄抬糧價的問題,損害消費者的利益,這方面我們有過教訓。因此,越是放開糧食市場,越需要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條例》為監管糧食市場的提供了法律依據,特別是健全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對糧食收購行為進行規範,維護了糧食收購秩序,保護了農民合法權益;對糧食銷售、加工等經營行為進行規範,使消費者吃上放心糧油産品,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嚴禁以非法手段阻礙糧食自由流通,也保護了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增強了糧食宏觀調控能力,為國家糧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兩年,我國糧食生産扭轉了前些年連續下滑的趨勢,供求形勢好轉,但是從長遠看,糧食安全存在隱患,必須提高糧食綜合生産能力,加強對糧食市場的宏觀調控。多年來,我們已經探索建立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糧食宏觀調控辦法和手段,如糧食儲備制度,糧食風險基金制度,國家在必要時在糧食主産區對短缺的主要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和採取價格干預措施,糧食應急機制等。《條例》對上述糧食宏觀調控制度作出規定,通過貫徹實施《條例》,這些糧食宏觀調控制度進一步得到強化、細化和規範化,並在實踐中逐步加以完善和規範,使國家糧食宏觀調控能力增強,為國家糧食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五是推動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職能向依法管糧的重要轉變,使政府糧食流通管理職能得到更好落實。過去,政府管理糧食流通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的對象主要是國有糧食企業。糧食市場放開後,政府對糧食流通管理的內容和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糧食流通管理的對象也轉向全社會糧食經營者。《條例》的頒布實施,適應了這一客觀要求,不僅促進了政府糧食行政管理職能的轉變,使“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政府職能在糧食流通領域得到更全面、更有效的落實,也進一步規範了政府管理糧食流通的內容和方式,推動了依法管糧和依法行政,保證了政府糧食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確發揮。

     記者:下一步如何繼續深入推進《條例》的貫徹實施?

    負責人:兩年來,《條例》的貫徹落實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在《條例》的貫徹落實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條例》的一些規定和要求還沒有完全落實到位。最近,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出發,堅持中央確定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總體目標和基本思路,著重針對當前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體制機制,加大改革力度,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這個文件對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也提出了明確要求。當前,把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推向深入,必須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16號文件確定的各項政策措施,包括進一步貫徹落實《條例》的有關要求。糧食部門進一步貫徹實施《條例》,要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快《條例》配套規章制度的制定。當前,各地在制定《條例》相關配套規章制度方面進展還不平衡,有的地方比較滯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務院16號文件的要求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抓緊制訂和出臺糧食流通監管的相關配套辦法。為進一步推動各地的糧食立法進程,國家糧食局近期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專項檢查,其中地方糧食立法是一項重要內容。各地糧食部門要積極主動地推動和承擔相關工作,做好有關辦法的組織實施。我們將以此次檢查為契機,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快糧食立法的進程,重點做好《條例》的配套規章制度和地方儲備糧管理的辦法。

    二、廣泛深入地開展《條例》的學習宣傳。這是推進《條例》貫徹落實的基礎性工作。國家糧食局正在制定《糧食系統“五五”普法規劃》,我們將把《條例》的宣傳作為重點,提出相應的工作目標和任務,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加大宣傳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強針對性。除繼續加強糧食部門幹部職工特別是糧食執法人員的學習培訓外,要把糧食經營者和種糧農民作為重點對象,普及他們的《條例》知識,讓種糧農民知曉自身在售賣糧食過程中的權利,學會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使糧食經營者提高守法經營的意識,促進糧食市場秩序的規範。

    三、依法加強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的監管,切實保護糧食生産者和消費者的利益。當前,對糧食市場的監管仍然比較薄弱,違法收購、囤積居奇、欺行霸市等各種違法經營行為時有發生,糧食質量和衛生安全的監管有待加強。因此,要在繼續培育、發展和規範多種糧食市場主體、活躍糧食流通的同時,健全糧食市場準入制度,特別是健全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繼續做好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工作。對已經取得糧食收購資格的企業,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指導、服務和監管,繼續定期審核,維護收購市場秩序。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糧食質量和原糧衛生的監管,今年下半年,我局將指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繼續搞好糧食庫存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糧食企業庫存糧食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加大對政策性糧食的監管力度。同時,要積極配合工商行政管理、質檢、衛生等部門加強對糧食銷售、加工活動和質量管理、衛生檢驗檢疫,維護糧食交易秩序,讓老百姓吃上放心糧油産品,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進一步落實糧食宏觀調控的有關政策措施,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要健全糧食宏觀調控體系,完善中央儲備糧管理體系,加強糧食産銷銜接,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做好糧食購銷工作,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要進一步完善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當前要認真落實小麥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積極做好夏糧收購工作,確保市場糧價基本穩定。

    五、建立完善的糧食流通行政執法和監督檢查體系。這是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組織保障。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和《條例》的規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對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管的職能。近兩年,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建設從無到有初步建立起來了,但是從全國看,這方面的工作進展還不平衡,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機構、人員、經費等狀況,與承擔的職責和工作任務不相適應。為此,這次國務院文件提出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管理全社會糧食流通、開展糧食行政執法和糧食流通統計工作的需要,加強和充實糧食行政管理機構、人員。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抓緊向同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彙報,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實國務院文件的要求。要鞏固和發展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建設的成果,將行政執法重心向基層延伸,逐步形成全國省、地、縣完善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同時,建立健全糧食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進一步規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為和工作程序,加大對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執法能力,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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