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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節約和環保為切入點促進我國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8日   來源:人民日報

    內容提要

    節約和環保是我國工業化進程中面臨的嚴峻課題。解決好這一課題,必須堅持以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切入點,積極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淘汰嚴重消耗能源資源和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産能力,是調整和優化産業結構的重要途徑;政府責任和市場機制雙到位,是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關鍵所在。同時,還應從加強制度建設、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等方面入手,營造有利的制度條件和社會氛圍,使全社會都積極投身於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堅持以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切入點,積極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主要任務之一。這不僅是2007年全國經濟工作的一個重點,而且是落實“十一五”規劃的重要舉措,對於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節約和環保是我國工業化進程中面臨的嚴峻課題

    從大多數國家的經濟發展歷程看,工業化從粗放型增長方式起步是一個共同現象。也就是説,在工業化初期,總是傾向於大量使用廉價資源,最大限度地擴大生産規模,儘快進行資本積累。高投入、高消耗、追求高增長率和大規模生産,是這一階段工業增長的顯著特點。而在發展中國家的工業化初期,除了上述特點,往往還表現出從産業的低端環節進入、因循發達國家的工業技術路線、以直接模倣方式形成生産能力以及對資源的高度依賴等特點。我國工業化進程具有一般發展中國家的某些共性,同時具有因特殊國情導致資源和環境問題更為突出的個性。

    我國是一個巨大的經濟體,但人均佔有的自然資源低於世界平均水平。隨著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社會消費結構不斷發生變化,對以自然資源為基礎的重化工業産品的需求不斷增長,所以工業高速增長和消費結構升級與自然資源人均佔有率較低之間出現了突出的矛盾。

    為了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需要提高資源價格和環境保護標準。但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這往往意味著企業生産成本和居民生活費用的增加,進而對企業的競爭力和居民的生活水平産生不利影響。過快提高標準,會在一段時間內削弱一些企業和地區的競爭力。而且,提高環保標準和資源價格,雖然有助於促進居民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但也會受到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限制。因此,在我國目前的企業競爭力狀況和居民收入水平條件下,更高水平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標準如何制定,在現實中往往因涉及多方面複雜的利益關係而陷入難以抉擇的境地。

    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産業競爭力的來源主要是資源稟賦的比較優勢;各地區的經濟發展尤其是地區間的競爭,也主要依賴於區位和資源的比較優勢。所以,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勞動力、土地和自然資源的大量投入是我國産業發展特別是參與國際競爭的優勢之一。許多企業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不能不把利用資源稟賦上的比較優勢作為實現發展的重要因素。從這個角度看,近30年來我國經濟增長表現出高投入、高消耗、低工資、低勞動條件的特點,是有客觀原因的。特別是在勞動力大量富餘、企業技術水平基本相同的條件下,就表現為企業間的“血拼”式競爭和地區間的“優惠政策”競賽。目前,許多地區仍然停留在主要依靠資源低價格和差別性優惠政策來支撐産業競爭力和地區吸引力的發展思路上。這一方面反映了我國現階段確實存在充分發揮比較優勢同資源長期合理利用的現實矛盾;另一方面也表明我國自主創新能力較弱,還不能通過技術創新來解決資源稟賦特徵與工業化的技術路線之間的矛盾。

    以上分析表明,節約和環保是我國工業化進程中面臨的嚴峻課題。為了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必須進一步統一認識,堅持以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為切入點,積極促進産業結構優化升級。

    淘汰落後生産能力是調整和優化産業結構的重要途徑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繼續把淘汰落後生産能力作為調整和優化産業結構的重要途徑。”造成高耗能、高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技術設備落後,重工業比重偏高,服務業比重偏低。應在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中挖掘潛力,加快利用先進技術改造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堅決淘汰嚴重消耗能源資源和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産能力。加快發展先進裝備製造業和高新技術産業,廣泛應用先進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産業。同時,加快發展服務業,全面提高服務業的比重和水平,使産業結構更加適應我國的資源環境和人口狀況。

    以淘汰落後生産能力來實現産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是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進一步提高産業競爭力的有效途徑,但在實施過程中也會遇到不少的矛盾和問題,特別是會面臨生産要素集中化趨勢同區域協調發展之間的現實矛盾。市場競爭機制客觀上要求生産要素向優勢企業、優勢地區集中,而且從效率提高和資源節約的角度看,以較少的國土面積實現産業集聚,可以大大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特別是資源密集型産業,如石油化工、煤炭開採、火力發電、鋼鐵、有色金屬、水泥、玻璃等,其生産能力向少數大型企業集中,有利於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保護環境。但生産要素集中化趨勢,將進一步擴大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而且在現行財政稅收體制下,各地區不發展工業就沒有收入,放棄工業投資項目就等於減緩地區發展速度。在許多情況下,産業佈局不得不在生産要素有效配置和有利於地區協調發展二者之間進行權衡。尤其是由於工業投資決策主體的地位不同,面對這一矛盾時必然會有不同的利益傾向和決策偏好,局部利益往往成為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的阻礙。因此,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必須統一認識、堅決落實、科學處置。

    另一個重要問題是,落實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勢必要提高産業進入門檻,特別是要在重點行業實施強制性資源、能源、環境消耗標準,建立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的強制淘汰制度。而在實施這一政策時,也必須充分考慮到對産業競爭格局所産生的影響。如果提高産業進入門檻導致形成壟斷經營的格局,就有可能不利於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秩序,損害相關利益主體特別是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所以,當採用提高産業進入門檻的方式達到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目標時,必須同時考慮激勵競爭和促進有效競爭的制度安排,防止壟斷特別是主要依靠行政壁壘所維持的壟斷性産業結構的強化和固化。應大力扶持中小企業,給中小企業的成長留下更大空間,以增加市場競爭者的數量,形成大、中、小企業合理分工的産業格局。從長遠看,公平競爭是鼓勵優秀、淘汰落後的最有效機制。

    政府責任和市場機制雙到位是實現節約和環保的關鍵所在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把強化政府責任作為實現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目標的關鍵環節。把完善市場調節機製作為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基本手段。”這是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正確思路。政府責任之所以是“關鍵環節”,是因為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具有價格調節局限性和很強的外部經濟性;市場機制之所以是“基本手段”,是因為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措施歸根到底要以市場機制為基礎,而且只有形成合理的利益機制,才能使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具有持久的內在動力。

    從經濟學意義上説,能源資源的短缺現象,本質上産生於價格機制在調節資源供求上的局限性。由於這類資源是必須保證普遍供應的、非無限供應的基礎性資源,社會的價格敏感性很高,具有明顯的價格浮動(通常是價格上漲)容忍限度。超越這一限度,社會將難以承受。所以,解決資源問題的難點在於,社會對資源價格(向上)浮動的承受力有限,過高的資源價格可能導致居民生活困難和工業成本普遍上升以及經濟效益嚴重受損,甚至導致社會經濟生活紊亂。顯然,平衡這類資源的供求特別是實現能源資源的節約使用,政府責任至關重要。

    環境破壞的經濟學實質在於:使用環境資源的成本往往是高度外部化的,即濫用環境資源的經濟個體自己並不付費,這種外部性導致環境的過度破壞。這實際上是環境破壞者“盜竊”了社會的公共環境資源,而沒有受到應有的懲罰;或者是存在制度或政策漏洞,使經濟個體免費或者低價利用環境資源而導致環境破壞。顯然,對於這一問題的解決,政府責任更是至關重要。

    正因為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具有明顯的外部性,所以在多數情況下,生態環境保護者和建設者與生態環境受益者並不一致。由此而來,解決環境保護和生態平衡的貢獻者與受益者之間的利益協調問題,是形成持久的環境保護動力機制的關鍵之一。為了促進生態保護與建設,遏制生態破壞行為,儘快改變低成本使用環境並將環境成本轉嫁給社會的做法,需要加快形成資源開發和環境生態補償機制。這當然也必須強化政府責任。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一方面政府責任重大,另一方面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的基本手段是完善市場調節機制,而且政府責任的落實也要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為前提。只有真實、全面地反映資源使用成本和環境治理成本,完善土地、能源、水資源等重要資源産品的價格形成機制,制定促進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稅收政策和産權制度等,才能確保節約和環保目標的實現。

    營造有利於節約和環保的制度條件與社會氛圍

    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不僅要依靠經濟手段、行政手段,還要依靠法律、輿論、道德、文化等手段,使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成為整個國家的發展方向和全體人民的行為取向,這樣才能真正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轉變。

    當前,個人、企業、地方政府等各方面都有十分強烈的加快發展的積極性。這種積極性不僅産生於內在動機,而且形成于相互競爭。也正因為這樣,我國經濟的發展勢頭才會如此強勁而且持續不衰。對此,我們首先應予以肯定的評價。但同時,也應對充分迸發出來的積極性可能引發的一些過度行為,比如過高投資、爭上項目、重復建設、房地産熱、地區間過度競爭等現象給予高度關注,堅持進行宏觀調控,保證國民經濟不脫離健康發展的軌道。在實施宏觀調控時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過度”現象大多不是産生於不正當的動機,而是源於現行制度和政策中的非科學性因素,特別是相關法治和監督機制還不健全。所以,對於宏觀經濟中不合理現象的治理,應著重從制度改革入手,使完善的法治和監督制度成為規範經濟行為、保持經濟健康發展的可靠保障。同時,應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大力倡導綠色消費等現代消費方式和節儉、文明、適度、合理的消費理念,營造有利於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社會氛圍,使全社會都積極投身於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金 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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