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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收看中國政府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全面準確領會《社會保險法》 積極推動《社會保險法》順利貫徹實施”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11-23 15:00]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胡曉義]各位網友好。[11-23 15:05]
[主持人]《社會保險法》頒布後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能否請您介紹一下《社會保險法》的立法原則?[11-23 15:06]
[胡曉義]《社會保險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全國人大在討論它的時候,認為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定位非常高。這部法一共是12章98條,有1萬多字。我認為通篇體現了這樣幾個立法原則:第一,貫徹落實黨的重要決策和戰略部署。從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對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體系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決策。特別是關於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這樣一些帶有根本性的長遠基本方針。關於社會保險要獨立於用人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管理服務社會化這樣一些要求,都在法律制度當中得到了充分體現,這是一個原則。[11-23 15:06]
[胡曉義]第二,使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這是一個立法原則,也是這個法的最大亮點。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社會保險法確立了我們國家社會保險的制度框架,把城鄉各類勞動者和居民分別納入了相應的社會保險制度,目標就是要做到制度上沒有缺失,覆蓋上沒有遺漏,銜接上沒有縫隙。使全體人民在養老、醫療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這是要造福於人民的一個立法宗旨。[11-23 15:07]
[胡曉義]第三,公平和效率相結合,權利和義務相對應。從我們國家基本國情出發,社會保險作為政府主導的社會保障制度,首先要體現公平原則,就是要作出適度的普惠性安排,加大政府的公共財政收入,加大社會收入再分配的力度,防止和消除兩極分化,但同時體現激勵和引導原則,堅持權利與義務相適應,就是不能重蹈一些國家由於福利過度導致養懶漢這樣一種覆轍。[11-23 15:11]
[胡曉義]第四,確立框架,循序漸進。《社會保險法》還在發展當中,不斷的有新的課題提出來,不斷的有新問題要回答,這次立法作出了一些彈性的或授權性的規定,為今後的制度完善和機制創新留出了空間。[11-23 15:13]
[主持人]統籌城鄉發展,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是黨的十七大對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提出的目標。請問,這一目標在《社會保險法》中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11-23 15:14]
[胡曉義]統籌城鄉是黨的十七大按照科學發展觀提出的一個重要方針,社會保險也要按照這樣一個方針來實施。《社會保險法》在解決城鄉社會保險二元結構,實現城鄉統籌方面有很多規定,我簡單的歸納一下,至少有這樣幾方面。 第一,把城鄉各類用人單位和居民都納入到社會保險的適用範圍裏面來,適合我們國家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這在總則的第4條以及各專章裏關於適用範圍的規定上都得以體現,這是不分城鄉的。 第二,把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式納入法律框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範圍,並且還預留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實施的一個發展空間,這是在本法第22條當中有充分體現。[11-23 15:15]
[胡曉義]第三,本法第24條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調整範圍,授權國務院規定管理辦法。第25條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納入了基本醫療保險的調整範圍。 第四,第95條專門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和其他職工一樣,依照本法參加社會保險。這也是城鄉統籌的一個方針體現。 最後,第96條明確規定了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 以上這些都可以看出,這個法確實不是光管城裏,也管農村,不是光管職工,也管居民,是一個城鄉統籌的全面的法律。[11-23 15:23]
[網友 路過]您對制定《社會保險法》配套法規有什麼設想?[11-23 15:25]
[胡曉義]《社會保險法》中有一些授權性、框架性的規定,落實這些規定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規和規章。當前最重要的首先是對現有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看哪些是合乎法律規定的,哪些是不合乎法律規定的,不合法的就要廢除,合法但不詳盡的應該完善和補充,缺失的應該儘快彌補上,這是一方面。第二,在制定新的法規方面,應該著重考慮:一是現在沒有法規規定的一些制度,比如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要優先考慮制定法規。再有,像徵繳方面有專門的法律規定,應該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要求進行完善,而在經辦、監督方面還應該儘早地補上法規缺失的不足。另外,在基金的投資、管理、運營方面也應該加強法規建設。[11-2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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