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月30日從上海市財稅部門了解到,上海市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工作。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截至目前,已有12萬戶企業經確認納入試點範圍,其中一般納稅人近3.5萬戶(包括新認定一般納稅人1.1萬戶,交通運輸業自開票納稅人0.5萬戶,原兼營服務的一般納稅人1.9萬戶)、小規模納稅人8.5萬戶。近階段的目標是“年內掌握模擬申報情況、2012年1月份能開票、2月份能申報並稅款入庫”。
從上海市試點行業企業模擬申報和有關部門調研掌握的情況看,作為一項重要的結構性減稅措施,在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後,對上海市財政將會産生“減收增支”影響,進一步從財政政策上鼓勵和支持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
所謂“減收”,是指在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由於有效避免了重復徵稅、增加了進項稅額抵扣、設定了較為優惠的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徵收率等,因此大部分企業的稅負基本持平或略有下降。企業稅負的降低,相應的上海市財政收入將有較大幅度的減收。
所謂“增支”,是指為解決部分試點企業由於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等情況造成稅負有所增加的問題,上海市根據國家明確的“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復徵稅”的稅制改革原則和要求,為配合改革試點,研究制定過渡性的財政扶持政策措施,在上海市財政支出上增加安排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財政專項資金,對這類企業給予財政政策扶持,來有效平衡企業稅負,由此,相應增加上海市的財政支出。
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是“十二五”時期我國財稅改革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也是2012年的財稅改革重點。近期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推進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列為2012年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重點,並提出要適時擴大改革的試點範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俞正聲書記和韓正市長多次聽取工作彙報,深入試點企業調查研究,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反復強調:在上海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領域率先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是上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一件大事,是一項事關上海長遠發展的重大改革措施,上海市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和各有關企業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緊緊抓住率先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的重大機遇,紮實做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全力以赴、認真對待,用好政策、放大效應,推動服務業資源優化配置和産業細分,為在全國推廣發揮示範作用,確保完成中央交給上海市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任務。
本次改革更側重於從制度層面解決影響服務業發展的稅收瓶頸問題,必將有利於減少營業稅重復徵稅,使市場細分和分工協作不受稅制影響,有利於在一定程度上完整和延伸二三産業增值稅抵扣鏈條,促進二三産業融合發展,有利於服務業出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試點方案中,結合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的管理規定,作出了如下安排: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先行選擇與製造業密切相關的交通運輸業(適用稅率11%)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除有形動産租賃適用稅率為17%外,其餘部分的適用稅率為6%)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其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産租賃和鑒證諮詢。
試點的納稅人將按照年增值稅應稅銷售額(500萬元)劃分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常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照不含稅銷售收入乘以適用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後的餘額為應納稅額。
目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扣除進項稅額的項目主要是購進原材料、燃料、機器設備等貨物以及接受的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按照不含稅銷售收入乘以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提供輪客渡、公交客運、軌道交通、出租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試點納稅人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交通運輸業服務,按照從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價稅合計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對現行規定的營業稅差額徵稅政策按照不同情況作了保留,有關具體內容在相關政策文件中也作了規定。對試點納稅人原享受的營業稅免稅政策,繼續予以增值稅免徵或調整為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對稅負增加較多的部分行業,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對應稅服務出口實行零稅率或免稅制度,具體辦法將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記者 陳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