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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部副部長:把就業促進法儘快變成百姓福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31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31日電(記者劉錚)就業促進法8月30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把我國積極就業政策上升為法律,並明確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職責。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31日就貫徹實施就業促進法,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

    保障積極就業政策長期有效實施

    問:就業促進法的頒布和實施,意義何在?

    答:就業促進法是構建和諧社會背景下的一部重要法律,與前不久剛頒布的勞動合同法一樣,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勞動者的權益維護、民生保障的重視和關懷。

    就業是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和基礎。我國勞動力供大於求格局將長期存在,就業結構性矛盾突出,統籌城鄉就業、解決新成長勞動力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任務艱巨,使得就業形勢嚴峻、就業壓力巨大。“實現社會就業比較充分”已經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目標任務之一。

    我國制定和實施了積極就業政策,通過發放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減免稅費等措施,積極扶持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通過給予定額稅收減免、發放優惠貸款等措施,鼓勵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和政府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等措施,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幫助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就業促進法將經過實踐檢驗切實有效的積極就業政策措施上升為法律規範,使促進就業的工作機制和體系法制化,使促進就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和資金投入制度化,由此建立起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保障我國積極就業政策長期有效地實施和運行。

    此外,就業促進法的頒布是對勞動法所確立的促進就業內容的豐富和發展,將就業工作納入了法制化軌道,是就業事業發展的新的里程碑。

    側重規定政府促進就業職責

    問:就業促進法規定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解決就業問題最根本的是要堅持“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方針,政府應當承擔促進就業和治理失業的重要責任。就業促進法側重規定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的職責,並從以下七方面確立了促進就業的基本制度:

    ——建立促進就業的政府責任體系。通過發展經濟和調整産業結構、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政策,拓寬就業渠道增加就業崗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規範人力資源市場,消除就業歧視,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加強職業教育和培訓,為勞動者就業提供幫助。建立健全失業保險制度,依法確保失業人員基本生活,並促進其實現就業。

    ——建立促進就業的政策支持體系。比如,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財政預算中安排就業專項資金,用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公益性崗位、職業技能鑒定、特定就業政策和社會保險等的補貼,扶持公共就業服務等。

    ——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培育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完善信息發佈制度,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服務。

    ——建立面向所有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明確了國家依法發展職業教育,促進勞動者提高職業技能,增強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的戰略。企業應當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對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和繼續教育培訓。

    ——建立並不斷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勞動者免費提供就業政策法規諮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其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建立公平就業制度。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視;殘疾人、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和進城就業的農民等群體享有與其他勞動者平等的勞動權利。違反本法規定實施就業歧視的,勞動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建立困難群體就業援助制度。明確了就業援助的對象和措施、對就業壓力大的特定地區的扶持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多種形式,拓寬公益性崗位範圍,開發就業崗位,確保城市有就業需求的家庭至少有一人實現就業。

    四項措施確保貫徹落實

    問:勞動行政部門將採取哪些措施,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的規定?

    答:就業促進法明確了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全國的就業促進工作,這是黨和國家賦予的艱巨而光榮的任務。下一步,我們將採取四項措施搞好貫徹落實。

    大力開展宣傳普及工作。用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語言,使就業促進法的立法精神深入人心,使各項政策措施為群眾所理解和關注。同時還要組織和動員勞動保障系統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就業促進法,為正確執法奠定良好基礎。要推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就業促進法,共同做好貫徹落實工作。

    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研究具體配套措施,共同做好促進就業的各項工作。促進就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各部門職責分工。勞動行政部門將按照就業促進法關於建立促進就業工作協調機制的規定,積極加強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研究落實促進就業的各項具體配套措施,制定好配套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使法律規定能切實落到實處,儘快轉化為百姓福祉。

    加大執法力度,切實保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對人力資源市場的職業仲介機構進行清理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加大勞動監察力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快建立有效的防範和查處機制,切實把就業促進法的各項制度和要求落實到位。

    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營造全社會支持就業工作的良好氛圍。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促進就業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全社會關注就業、支持就業、促進就業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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