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解讀:
為什麼要把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
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
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 在《決定》確定的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原則中,明確提出要始終把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
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就是要堅持把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完善黨管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保持黨同農民群眾的血肉聯絡,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農村黨的建設,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不斷提高黨領導農村工作的水平。
那麼,為什麼要把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工作的領導作為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政治保證呢?第一,這是由我們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決定的。實踐充分證明,堅持黨的領導,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是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取得勝利的根本保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的根本保證。
第二,這是由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成功經驗決定的。我國30年農村改革發展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最根本的是始終堅持了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在農村改革發展進程中,我們黨多次召開中央全會,專題研究農業農村工作,並作出重大決定,指導農村改革發展健康順利進行。1979年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1991年黨的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1998年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此外,我們黨還通過中央年度文件對農村改革發展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和指導。特別是從2004年起,中央連續5年出臺1號文件。這些中央《決定》和年度文件,是我國農村改革發展的重大指導綱領,始終指引農村改革發展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是農村改革發展不斷取得巨大成功的根本保證。
第三,這是由推進農村改革發展面臨的新任務和新要求決定的。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要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戰略任務,把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作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作為根本要求。要保證新形勢下農村改革發展的紮實推進,保證到2020年農村改革發展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必須始終堅持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進一步加強和改善黨對農村改革發展的領導,從而為農村改革發展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