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顧立林、宋常青)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佈,2007年要在全國範圍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消息一齣,引起代表們的強烈反響。代表們讚揚九億農民全面低保時代的到來,也希望這一惠民政策早日落實到位,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目前,城市低保在全國已基本建立,但對於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問題,卻一直沒有制度性保障。過去,對於“五保戶”基本採取集體互助方式,對於一些生活在貧困線以下的農民,由村集體給予零星的救濟幫助,這些困難群眾常因救助不及時而陷入生活困難。據調查分析,農村絕對貧困群體的成因主要是病殘、年老體弱、缺乏勞動力,還有的屬於生存條件惡劣。幫助這部分人解決溫飽問題,實現對他們“應保盡保”,是農村低保制度的基本立足點。
在廣大農村地區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於促進社會公平、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但要把這件好事辦實,實事辦好,卻有大量工作要做:
一是低保資金如何保障。限于財力和各地特點,目前中央財政只是對困難地區實施補助,大量資金需要地方各級政府籌措。不少欠發達地區財政收支緊張,資金缺口難以彌補,而通常是財政越緊張的地區,貧困人口往往越多,落實經費保障的壓力越大。各地要科學處理保吃飯和保發展的關係,儘快推進全民低保體系建設,把農村低保資金落實到位。
二是低保人員如何確定。只要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就應屬於低保對象。目前,個別地方並不是應保盡保,在保的也不完全是困難群眾,低保對象的確定仍存在人為因素。希望各地根據實際,合理確定低保對象範圍和標準,實行嚴格的對象審批和動態管理制度,完善民主監督措施。
三是低保費用如何足額發放。應對低保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擠佔挪用,保證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人,使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在落實過程中不打折扣。
任何一項好的政策,只有落實到位,老百姓才能得到實惠,對此,人們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