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記者王宇)《反壟斷法》已被列入今年計劃安排審議的立法項目中,參加會議的很多人大代表建議,國家應儘快制定並出臺《反壟斷法》。
全國人大代表陳忠林表示,《反壟斷法》被世界各國譽為經濟憲法。它的實施,有利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和經濟秩序,有利於中國中小企業成長和消費者權益的保護。記者在日常採訪中了解到,目前我國市場主要存在著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為、經營者之間通過“卡特爾協議”限制競爭、行政性壟斷等三種壟斷形式。弱小企業和消費者日常生産生活中遭遇到的種種不公和委屈,有很多都與這三種壟斷有關聯。
例如,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為就包括:水、電、氣、暖、交通、郵政、電信等自然壟斷性行業企業的壟斷行為;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如煙草、鹽業、石油、石化、銀行、保險等)的壟斷行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中遭遇到的強制交易、強制服務、差別待遇、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條件、濫收費用等都屬於這類壟斷行為。
全國人大代表常德傳説,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在國外被視為“嚴重的犯罪”,會受到嚴厲的懲罰。因為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的壟斷行為,會擾亂公平競爭,損害消費者權益,破壞經濟運行。
以上三種壟斷現象是企業提高效率、消費者保護自身利益和國內企業發展的主要障礙。我國現有法律、規章都不能有效解決以上壟斷現象,以至很多年來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飽受委屈。很多代表表示,儘快制定並出臺《反壟斷法》,對於經濟發展,對於國計民生,無疑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