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表工作邁上新臺階
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2005年中央9號文件精神,在支持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職方面制定了一整套制度,不僅使代表的作用得到進一步發揮,也使常委會的工作保持旺盛的活力。
(一)認真辦理代表議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議案1006件,大會主席團分別交付7個專門委員會審議。有關專門委員會深入調研,採取發函、致電或直接登門、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代表意見。邀請議案領銜代表參加相關的法律草案的調研、起草和審議工作。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就充分吸收了代表提出的防止網絡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合法權益、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等意見。1006件代表議案中,有100件涉及的10件法律已由常委會審議通過,31件涉及的7件法律草案已提請常委會審議,353件涉及的51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年度計劃。其他議案,有的送交國務院研究制定行政法規;對目前尚不具備立法條件的,分別向代表作了説明。有關專門委員會關於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已經常委會會議審議批准,並印發各位代表。
(二)積極辦理代表建議。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建議6511件,交由174個承辦單位研究辦理。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正在解決的有1810件,佔28%,已制定解決方案或列入工作計劃的有3148件,佔48%,比前一年均有所提高。各承辦單位高度重視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主要領導親自抓,積極與代表溝通,加強跟蹤辦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發改委等12個國務院有關部門向常委會書面報告了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水利部去年承辦的194件代表建議,已經全部辦理並答覆代表。為解決寧夏代表團提出的寧夏中部乾旱帶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水利部商有關部門做了大量工作,安排專項資金用以解決抗旱應急用水和25萬人飲水安全問題,並計劃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該地區54萬農民飲水困難。還針對澳門代表團提出的解決鹹潮影響澳門供水問題的建議,研究制定解決方案,並從去年9月實施枯水期遏制鹹潮應急措施,確保澳門居民喝上乾淨水。
(三)擴大代表對常委會活動的參與。邀請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代表人數由140多人增加到185人,參加執法檢查和立法調研的代表人數由近400人增加到500多人。及時向列席會議的代表發送會議議程、有關文件和參閱材料,每次常委會會議前都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通報工作情況,介紹有關議案並聽取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列席會議和參加活動的代表,事先認真準備,會上踴躍發言,有力地促進了常委會的工作。
(四)改進代表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完善代表專題調研組織服務工作,在省級人大常委會統一組織下,代表自願組成調研小組,結合實際選擇調研題目,調研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明顯增強,對提高代表議案和建議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據統計,共有1874名代表參加了專題調研,參加率達63%,比上一年高出近10個百分點,形成調研報告183篇。組織代表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行集中視察。還組織香港、澳門、台灣代表分別赴安徽、湖北、新疆和江蘇進行視察和調研。舉辦了5期培訓班,有400多名代表參加,就保護資源環境、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等問題進行學習研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機關都設立了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代表的服務保障工作得到加強。
四、對外交往開創新局面
全國人大對外交往是國家總體外交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增進相互了解、加強政治互信、推動互利合作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一年來,共接待56個國家的90個代表團,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率團出訪30個國家和地區。
建立與外國議會定期交流機制,是保持對外交往連續性和穩定性、增強交往實效的重要舉措。去年,中國全國人大與外國議會定期交流機制建設取得重大進展。一是在前幾年與俄羅斯、美國等8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建立定期交流機制的基礎上,又與南非、韓國、印度、澳大利亞、埃及、巴西、智利等7個國家的議會和日本參議院相繼建立不同層次的定期交流機制。目前,中國全國人大與外國議會定期交流機制基本格局已經形成。二是與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分別召開闔作委員會首次會議,與美國參眾兩院交流小組分別舉行了新一輪會晤,與歐洲議會舉行第23次定期會晤,與日本眾議院舉行合作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與法國、英國、加拿大等國議會的交流順利開展。雙方就共同關心的雙邊關係及重大國際和地區問題深入交換意見,統籌安排各層次、各領域的交流合作,深入探討推動務實合作的途徑和方式,機制交流得到深化,為國家關係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內容。
與周邊國家議會的友好交往得到加強,同發展中國家議會的友好合作更加密切,立法和監督等領域的工作交流深入開展。去年9月,作為“俄羅斯年”的一項重要活動,與俄羅斯聯邦委員會在哈爾濱共同舉辦了中俄立法機構圓桌會議,進一步明確了新形勢下雙方合作的重點和形式。在對外交往中,針對不同對象,採取多種方式,通過大量的事實和數據,廣泛宣傳我國的內外政策,深入闡述我國始終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推動建設和諧世界,並就台灣問題、西藏問題做深入細緻的工作,增進了外國議會、政府和議員、民眾對我國內外政策的理解和認同。
積極參加各國議會聯盟、亞洲議會大會、亞太議會論壇、拉美議會、東盟各國議會間組織、太平洋島國論壇議會大會等國際和地區議會組織的多邊活動,共同維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權益。去年5月,我們出席在莫斯科舉行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首次議長會晤,提出議會合作要在上海合作組織框架下開展工作、重點促進各成員國在打擊“三股勢力”和各領域的務實合作、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的靈活多樣合作方式等三點建議,受到與會各方普遍贊同,對議會多邊合作的發展産生積極影響。
一年來,常委會決定批准或加入我國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國際公約21件,還決定和批准任免了一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常委會重視加強自身建設。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領會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重大戰略思想。結合常委會工作,認真組織專題講座,不斷充實法律知識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切實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完善新聞發佈制度,辦好中國人大網和“人大説法”專欄,開通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視頻直播系統,進一步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常委會機關認真貫徹實施公務員法,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加強幹部隊伍建設,鞏固和擴大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服務意識得到增強,工作質量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