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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忠梅代表:建議成立環境審判廳 強化環境保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3月08日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記者 吳晶)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呂忠梅8日建議,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成立環境審判廳,強化環境保護。

    她指出,近年來,我國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國民環境意識普遍增強,環境投訴逐年增多。但我國環境糾紛司法救濟途徑的相對滯後,環境訴訟案件數量並未出現相應的增長,仍然存在環境犯罪沒有被依法追究、環境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的情況。

    據國家環保總局統計,2002年至2006年因環境問題的舉報平均增長率約為87%,但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環境訴訟案件數量並未出現相應的增長,2004年審結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件4453件,2005年只有1545件,2006年略有上升,但也僅有2146件。

    這種情況,有著深層次的原因。呂忠梅代表介紹説,長期以來,有關環境糾紛案件都是在普通法庭審理。但是,環境訴訟案件往往由於涉及的受害人比較多、牽涉到地方利稅大戶、法官環境知識欠缺、受害人缺乏相關知識無法舉證等原因,審理困難。

    呂忠梅代表説,成立專門的環境審判庭來克服環境訴訟障礙,是國際上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法律也規定法院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其他審判庭,在司法實踐中有地方法院進行過嘗試,效果良好。同時,我國還要加快填補環境審判的立法空白。

    她建議,我國應在中級人民法院設立環境審判庭,有助於排除地方保護主義,提高公正力;針對一個污染源致使不特定的多數人受害的現實情況,跨區域設立環境審判庭;培養具有環境知識的法官人才隊伍。

    據悉,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2007年被批准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並成立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審判庭,專門審理環境違法案件。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也正在就此積極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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