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進一步加大對藏區農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擴大危改項目實施規模和覆蓋面,讓更多困難群眾享受這項惠民政策”———出席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青海代表、海北藏族自治州州委書記尼瑪卓瑪向大會提交建議。
建議中説,近年來,黨和政府著力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居住安全問題,使廣大群眾真正享受到了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以海北藏族自治州為例,全州農牧區共有農牧戶5.19萬戶,其中農村危房戶達1.52萬戶。2009年以來,爭取落實中央及各級財政補助資金16540萬元,共實施危房改造8530戶。目前全州需改造建設的農村危房戶還有6762戶。
儘管海北解決了一大批困難群眾的住房建設問題,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困難和問題:一是由於州縣財政對危房改造戶均補助僅為3200元,佔危房改造總造價的6.4%,投入十分有限,僅靠國家補助,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危改的質量和效果。二是鋻於目前市場建材價格不斷上漲,戶均危改統一面積為60平米,危改造價每戶在5萬元以上,戶均需自籌3萬元以上。而且危房改造對象為農村低收入群體,自籌資金困難,尤其是特困戶、低保戶、五保戶等,即使享受危改項目,也無力改造危房。三是由於政府補助資金有限,部分危房改造建房點雖然按時完成了農房規劃建設任務,但道路硬化、供水供電、垃圾收集等配套基礎設施還不完善,不能滿足群眾生産生活需要。
因此,建議國家進一步提高對藏區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按照國家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戶均補助3.5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緩解地方財政壓力,降低貧困戶自籌比例。並且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則,對危房改造數量較集中的自然村,根據危改規劃設計,在給予資金補助的同時,在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給予配套項目扶持,提高危房改造整體效果。(記者 羅藏 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