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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氣污染治理成為引發兩會代表熱議的一個話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3月07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我很多外國朋友上個月來過北京,他們覺得很難長時間呆在這裡。”全國人大代表鐘南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道。

    前段時間的霧霾天氣的確將欣欣向榮的中國狠狠地“埋汰”了一下,弄得我們在國際觀感上很有些“不好意思”。據了解,今年春節期間,74座城市PM2.5平均超標率為42.7%,最大日均值為426微克/立方米。按照國務院《環境空氣質量標準》,PM2.5日均濃度限值為75微克/立方米。這意味著這些城市的空氣質量已經達到了嚴重污染的程度。

    談及目前對空氣環境的治理,鐘南山表示,霧霾這個話題已經談了六七年,但當時沒有這麼嚴重,還沒有發展到如今這個地步。GDP第一,還是健康第一,主要取決於發展觀念。

    在今年的兩會上,大氣污染治理自然成為了一個引發熱議的話題。而有意思的是,各路人大代表手上幾乎都拿著同樣的建議案——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

    徐龍:採用電子眼監控污染源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總經理徐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建議,加快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通過信息化技術全面提升大氣污染防治能力。

    徐龍説:“我國大氣污染總體形勢日益嚴峻,加快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是大勢所趨。完善立法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建立和諧宜居生態環境制度和維護公民生命健康權益三大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他提出,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關鍵是要為防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信息化支撐。為此,他建議重點從控制污染物總量、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防治機動車污染、確立政府環境問責機制、開展重點區域聯防、公開環境信息、處置突發事件、明確法律責任與處罰8個方面對《大氣污染防治法》進行補充和完善。

    同時,徐龍還提議在完善的法律制度框架內,充分借助信息化技術和手段,開展環境監測和信息公佈,以信息化技術助力大氣污染防治。

    傅企平:關注“海陸空”環境治理

    來自生態村——浙江奉化滕頭村的全國人大代表傅企平這次帶來的3件議案,分別涉及“海陸空”3界環境治理,讓人眼前一亮。

    滕頭村以生態環境優美聞名於世,是全球生態500佳之一,還是全國“十屆十佳和諧鄉村”、“全國環境教育基地”、“全國首個通過ISO14001認證的鄉村”。

    “近年來頻繁出現的霧霾天氣給大氣污染防治敲響了警鐘,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面世已經近13個年頭,在機動車管理、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等方面已不適應現實需要,急需修訂。”

    “我國的水環境持續惡化,特別是工業發達區域的很多河道已沒有了水清魚歡的景象。這與企業違法成本低有很大關係,我國急需修訂部分責任條款。”

    “農村土地污染問題是農村環境問題的核心,包括工業對農村土地的污染、化肥農藥對土地的污染、畜禽養殖業造成的污染、地膜污染以及其他農業生産殘留物導致的土地污染。土地污染防治存在隱性或慢性農村土地污染規制不足、對面源污染不到位,以及已經被破壞的農村土地生態環境治理與監督機制不足等問題,急需立法保護。”

    傅企平建議,儘快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特別是其中的法律責任條款應取消罰款上限,加大對責任主體的處罰力度。根據違法行為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處以等額或兩倍以上的經濟處罰,讓違法者付出沉重的代價。對主觀故意違法的單位,可吊銷營業執照;對違法的個人,可建立違法檔案。如果該人對環境造成了嚴重損害,可永久性禁止其進入相關行業。

    王毅:把GDP的2%~3%用在環保上

    全國人大代表、中科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所長王毅認為,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需要立法並加強管理,國家對環保的投資要達到GDP的2%~3%。

    王毅認為,我國在環保方面已經取得了不少成績,但問題在於我們的發展速度比治理速度快。“過去30年,我們在處理點源污染和常規污染物上比較有經驗。但是污染在變化,不能像過去一樣處理。”王毅説。

    他認為,首先要立法。第二要加強管理和執行,根據現在的污染現狀制定出一個具體的治理時間表,並且這個時間表還應具有區域性。他對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非常有信心:“有了立法,有了整體和區域性、流域性規劃,我們用10年~20年是可能解決問題的,關鍵要看政府的決心和行動。”

    張全:組建區域污染防治機構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環保局局長張全在本屆兩會上提出“關於應對灰霾天氣,實行區域聯防聯控,加快《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議案,直指PM2.5的防治。另外,他還建議開徵環境稅。

    “2013年1月10日~17日,我國中東部地區出現了大規模灰霾天氣,其持續時間之長、覆蓋範圍之廣、污染程度之重都屬罕見。”張全説,大規模的灰霾天氣已引起了全社會的熱議,對政府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嚴峻挑戰。

    他指出,由於大氣污染具有流動性、區域性特徵,單靠某一省市進行污染防治已無法達到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的目的。因此,各省市在做好本地污染源控制的同時,要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否則,由於區域功能佈局不合理,污染排放過於集中,一旦遭遇不利於大氣擴散的氣象條件,重污染天氣就難以避免。另外,相關法律法規在PM2.5的重要污染源——機動車廢氣排放管理上也不盡完善,存在超標不能處罰、異地註冊車輛難以管理等問題。

    為有效應對灰霾天氣,張全建議儘快啟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訂工作,增加“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專章,明確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體制機制,補充完善機動車管理的相關制度。

    他呼籲,儘快組建全國性的區域污染防治機構。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機構的組建可採取“區域管理委員會+區域管理機構”的模式,由國務院成立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國家發改委、環境保護部、工信部等國家部委以及相關省市人民政府組成。委員會主任由國務院副總理或者國務委員擔任。

    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政策,對區域大氣管理的重大事項和政策做出決議和決定。由環境保護部作為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執行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政策和做出的決定,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相關事務進行指導、協調和監督,但其不替代現有地方政府的職責。具體的管理事務和環境質量仍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張全建議,建立協調區域經濟、社會、環境的控制性指標體系。各地在發展經濟時,必須統籌考慮區域的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國家應當建立協調區域經濟、社會、環境的控制性指標體系,根據區域的環境容量確定各地區的能源消耗總量、産業功能定位、機動車總量等剛性指標,同時將這些指標納入對各地政府考核的指標體系。

    此外,他還建議,建立區域灰霾污染的預警和應急機制,建立污染事故的應急聯動機制,完善機動車污染防治制度,提高標準,特別是油品質量標準和載重車的排放標準,切實控制污染排放總量,同時完善區域間機動車的信息共享機制,實現對異地註冊超標車輛的聯懲聯治。

    楊莉:應給予特殊環境工作者補助

    “PM2.5被人體吸入後,短時間內會出現急性疾病。空氣污染物長期積累很可能導致慢性心血管、肺癌等疾病的發生。”全國人大代表楊莉建議,應給予一些特殊環境工作者一定的補助。不過,首先應確定重度污染霧霾天氣勞動保護的適用對象,再對適用對象實行健康補貼。

    與此同時,還應制定重度污染霧霾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根據污染霧霾天氣的不同程度,對用人單位調整工作時間做出不同要求。具體措施包括換班輪休、縮短連續工作時間、不安排加班、重度污染霧霾天氣停止戶外露天工作等。

    她建議,實行重度污染霧霾天氣發放健康補助制度。對於從事露天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實際情況向其發放重度污染霧霾天氣津貼。未向勞動者發放重度污染霧霾天氣津貼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定金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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