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呂錫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團團夥夥,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插手原任職地方的人事安排;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嚴重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嚴重違反生活紀律,生活奢侈、貪圖享樂。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犯罪。 呂錫文身為中央候補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呂錫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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