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福建省下發《關於臺港澳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全國率先將港澳臺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以保障港澳臺人員在閩工作期間的醫療保障。
《通知》規定,港澳臺人員可按自願原則,持本人有效通行證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以此作為開立參保證卡的必要識別碼,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與福建省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或在內地從事個體經營的港澳臺人員,可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長期居住在閩(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可以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港澳臺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了就業證登出手續並離開內地的,其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關係終止,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際結餘額退還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