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13日發佈2010年第4期違法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公告匯總,並對違法情節嚴重、違法發佈廣告頻次高的9種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進行曝光。
這9種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分別為:呼倫貝爾松鹿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連翹敗毒丸”,內蒙古蒙奇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清血八味片”,貴州德祥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黃萱益肝散”,吉林省華威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維肝福泰片”(廣告中宣傳産品名稱:白金幹泰),雲南通用善美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産的藥品“溶栓腦通膠囊”,江蘇平光信誼(焦作)中藥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烏金口服液”,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産的藥品“腰椎痹痛丸”,天水魏氏彤泰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療器械“魏氏磁療骨痛貼”,保健食品“靚旗袍牌秀麗軟膠囊”(國食健字G20050803)。
據介紹,上述産品的違法廣告中,有的對産品功能與主治的宣傳超出了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的內容,有的含有利用專家、患者名義作證明或不科學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據悉,為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督管理,整治違法發佈廣告行為,進一步規範廣告發佈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了對轄區內廣告發佈情況的監測,並及時發佈違法廣告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對公告進行了匯總。
統計顯示,2010年第4期公告匯總期間,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以發佈違法廣告公告等方式,通報並移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的違法藥品廣告11693次、違法醫療器械廣告794次、違法保健食品廣告2782次。撤銷或收回了因嚴重篡改審批內容進行違法宣傳的41個藥品、1個醫療器械廣告和14個保健食品廣告批准文號。雲南等18個省(區、市)對違法廣告涉及産品採取了263次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在醫生或藥師的指導下購買藥品;保健食品沒有治療作用,不能代替藥品,請謹慎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