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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將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9月01日 10時24分   來源:天津日報

    2012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

    按照新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學生、兒童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100元調整為120元,個人繳費維持50元標準,政府補貼標準由50元提高到70元。

    成年居民籌資標準仍分為三檔,由本人自願選擇。其中:

    第一檔 由每人每年240元調整為47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60元調整為7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180元提高到400元。

    第二檔 由每人每年370元調整為70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160元調整為30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210元提高到400元。

    第三檔 由每人每年580元調整為1000元,其中個人繳費標準由330元調整為600元、政府補貼標準由250元提高到400元。

    最高支付限額不作調整,繼續執行現行標準,即:第一檔7萬元,第二檔9萬元和第三檔11萬元。

    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自2012年開始,天津市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將加大政府補貼力度,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提高群眾的醫保待遇水平。據了解,城鄉居民醫保對象包括擁有天津市戶籍的下列人員: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國家和天津市規定的其他人員。

    2012年,在適當提高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的基礎上,加大了政府補貼力度,年人均按照不低於300元標準安排,比現行每人每年210元增加90元以上。同時保持了多個籌資檔次,居民可根據自身情況自願選擇參加。

    城鄉居民門(急)診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至50%

    新政策提高了城鄉居民門(急)診醫療報銷比例。在一個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門(急)診醫療費用,由現行的按照繳費高低分別報銷40%、35%、30%,統一調整為50%。

    城鄉居民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提高

    2012年,天津市對城鄉居民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做出調整:一級醫院起付標準由100元調整為300元,二級醫院由300元調整為400元,三級醫院起付標準仍為500元。2012年度居民住院報銷比例不作調整。

    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此次調整住院醫療費用起付標準,適度提高一級、二級醫院起付標準,同時保持三級醫院起付標準不變,主要是為了提倡“小病在社區,大病去醫院”的就醫理念,引導居民合理選擇醫院就醫,減少沒有必要的住院。

    即日起可申報醫保繳費熱線可查標準及辦理地點

    據了解,此次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調整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其中通過學校、托幼機構參保的在校學生兒童醫保待遇享受自2011年9月1日開始。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從9月1日起至今年底,凡參加城鄉醫療保險的市民,可陸續申報2012年城鄉醫保的繳費。全市4000多家街道、鄉鎮或社區居、村委會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將為市民就近辦理參保手續,市民撥打勞動保障諮詢服務熱線12333,即可查詢新的醫保政策標準及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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