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近日發佈的《廣州市2006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中了解到,對於正常生産、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均處於同行業平均水平的企業,可根據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勞動生産率、人工成本水平、工會組織意見等實際情況,按照8.2%的基準線安排本年度的工資增長 。
對於已不享受國家政策性補貼的城市公用事業、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今年的增長不應高於基準線水平。對於勞動力市場較為緊缺的人才,如高級技術人才等,企業可考慮圍繞上線水平,適度提高其工資水平。對於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較大、人均工資低於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80%的企業,可適當提高工資增長幅度,但一般不要超過警戒線。
對於工資水平一般,經濟效益輕微下降的企業,可按照下線安排工資增長。對人均工資水平已達到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5倍以上的企業,以及屬於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原則上不應再增加工資,確需增加的,增長幅度應不高於下線水平。
對於經濟效益下降幅度較大或虧損的企業,可以不增加或適當降低工資,但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出資人要綜合考慮企業實現利潤、資本收益率和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等因素,在低於人均勞動生産率增長和企業效益增幅“兩低於”的原則下合理調整工資水平,加強對工資分配的約束和監管,避免企業內部分配差距過大。屬於壟斷行業的企業及國家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出資人要嚴格控制其工資水平。
另外,有條件的企業要積極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方式或其他民主協商方式,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記者 蔣悅飛 實習生 崔群 通訊員 穗勞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