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政府最近下發通知,調整了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和最低工資標準,並首次發佈了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根據近年來全省各市州職工工資水平和工資發放實際,在這次調整中,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地區類別由原來的三個類別調整為四個類別。蘭州市城關區、嘉峪關市等10個縣區市為一類地區;永登縣、合作市等12個縣區市為二類地區;秦城區、靖遠縣等24個縣區市為三類地區;清水縣、秦安縣等41個縣區市為四類地區。調整後,現最高標準比原最高標準提高了90元,最低標準提高了20元。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是:一類地區430元/月,二類地區400元/月,三類地區360元/月,四類地區320元/月。
為了適應多種就業形式,保護靈活就業人員取得最低工資報酬的權益,在充分考慮靈活就業人員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保險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等因素的基礎上,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規定,甘肅省政府制定發佈了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此次發佈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是:一類地區4.4元/小時,二類地區4元/小時,三類地區3.7元/小時,四類地區3.3元/小時。(記者 茍保平)